優先保護國家公園生態 陽管處不開放高衝撞越野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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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保護國家公園生態 陽管處不開放高衝撞越野賽

2016年04月28日
本報2016年4月28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競賽活動預定本周末(30日)舉辦,但上千名參與者,恐對陽明山國家公園造成衝擊,因此遭主管機關駁回。近年各式路跑活動不乏各式爭議,但在「無法可管」的前提下,主管機關只能呼籲民眾不要參與。

七星登山王在未取得台北市體育局以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核准的情況下舉辦活動,引發爭議。截圖出處:主辦單位臉書

古道、步道  不等於賽事跑道

這次的「2016七星登山王」具競賽性質,且途經陽明山國家公園多條古道及步道,因此陽管處函復體育局不同意辦理;不過,執行單位「威岳運動行銷公司」卻未卻步,仍表示如期進行。陽管處表示,此屬違規活動,即使投保,未必能於意外發生時獲得理賠,籲請選手愛惜自己、拒絕參加。

由於此次路線踏入特別景觀區,而且部分路線有安全顧慮,擎天崗管理站主任陳彥伯表示,申請路線包括60公分寬的古道,七星山步道約1米到1米2,對向同時有行人幾乎容不下,何況有一方是快速通過。加上越野跑路屬高衝擊活動,引發爭議,活動因此未獲准。

但威岳運動行銷公司執行長蔡耀全臉書上以「陽管處去年允許、今年惡意刁難亦不敘明理由」為由,杯葛這項決定;蔡耀全寫道,「3月初由議會與立法院協助邀集陽管處協調討論,陽管處同樣以山徑步道鋪面與植被衝擊頗大,如未更改路線至鋪裝路面舉行,如果申請也將不予核准,令人質疑為何有兩套標準,去年可以今年卻不行。」質疑路跑競賽對山徑步道鋪面與植被衝擊造成影響並無數據,活動路線雖經陽管處轄區,並不需申請國家公園入園許可證與入山許可證,何以仍需隨函檢附活動計畫書申請。

不過洪姓跑友來函本報指出,「北市體育局從頭到尾沒有答應核准他的活動,陽管處也是維持一貫立場的禁止國家公園範圍內進行非柏油道路的路跑競賽。」

另陽管處長陳茂春表示,台灣雖未有相關研究數據顯示,越野健行競賽對山徑步道鋪面與植被衝擊的影響,但國外多個研究報告都指出,跑步造成土地及步道衝擊,將改變土質以及影響步道兩旁植被。

他舉威岳最近在宜蘭縣仁山植物園路跑,為了跑道清理沿途(風倒)植被,「或許為了賽事是必要之舉,但在國家公園,任何影響野生物的舉動都應避免。」國家公園法公告禁止事項及規範[1],都不同意任何影響破壞環境的活動。

為越野賽清理沿途風倒木及植被。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威岳運動行銷公司為越野賽清理仁山植物園沿途風倒木及植被。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而針對蔡耀全舉「元旦千人首登七星山」活動質疑,陳茂春認為,平和的健行登山,衝撞程度不應等同視之。若為登山健行活動,通常都會同意,在車道、馬路舉辦的競賽活動也都有討論空間,唯獨古道及步道越野競賽,可預見環境衝擊,是無法允許的。

越野活動從嘉明湖到七星山  林管處:很難管

這並非威岳運動行銷公司首度挑戰公權力,2014年8月,即曾以「2014嘉明湖越野路跑賽」,號召國內外越野選手參加,在台東林管處強力干預下,改以「CHARMING  TRAIL嘉明湖登山健行活動」,台東處並因此動員30位人力維護選手安全。

根據網頁資料,「七星登山王越野賽,是嘉明湖越野活動的延伸,為了推廣,反璞歸真,翩翩來到接近人群的台北近郊」。「2014嘉明湖越野跑」是由台灣極限鐵人協會、台灣路跑馬拉松協會、威岳運動行銷有限公司舉辦,台東林管處雖以新聞稿「嚴正表示並無同意辦理嘉明湖越野跑活動」,但活動仍如期登場。

威岳運動行銷公司2014年8月辦理「2014嘉明湖越野路跑賽」;圖為通往嘉明湖的山徑。攝影:廖靜蕙

威岳運動行銷公司2014年8月辦理「2014嘉明湖越野路跑賽」;圖為通往嘉明湖的山徑。攝影:廖靜蕙

嘉明湖步道路徑大多位處海拔3000公尺以上高山,台東處事前明確告知,沿途有陡坡、稜線、崩壁、碎石路等地形,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雖要求如欲辦理應先進行相關風險評估,且妥適規劃緊急救護機制,並經申請同意後始得進行,且事前多次發出聲明稿及公函「禁止高山路跑」;但主辦單位仍以健行、淨山名義行越野路跑之實。

根據〈[跑者來開講] 嘉明湖4小時往返 真的很快嗎〉一文中引述聯合報的報導,52名選手和14名醫療、工作人員依然以「登山健行」名義申請入山。警方、林管處人員私下表示,沒有任何法令禁止民眾健行,甚至連禁止越野路跑的法令都沒有,……就算他們真辦路跑,政府也無能為力。

全民共享開放場域  成業者營利場所

不但嘉明湖國家步道,過去大雪山、浸水營這類步道系統,也都成為越野、自行車等賽事的賽場,這些地方原屬全民所有,業者皆以開放場域、不須申請入山許可為由,就直接視同自己的營業場所。只是步道狹隘,能否承載這麼多人同時使用?又由於海拔較高的步道旁,常是特有植物棲地,若不按照步道指示行走,將有破壞野生物棲地的疑慮。

雖然林務局步道系統針對設施投保第三責任險,然而未按照指示使用設施,或以越野跑步、騎自行車硬闖,尤其是雨天山崩路滑發生意外,並不會獲得保險理賠。

自百拉卡公路眺望七星山與小油坑。攝影:peellden(CC BY-SA 3.0)

國家公園屬全民共享場域,成為私人營利場域是否恰當?圖為自百拉卡公路眺望七星山與小油坑。攝影:peellden(CC BY-SA 3.0)

長期關注《生物多樣性公約》的農委會林試所研究員趙榮台指出,《生物多樣性公約》有「事先知情同意」原則。意思是,當甲方要在乙方管轄權內做任何事時,都須先知會乙方,並獲乙方同意,才能做事;而此次越野競賽竟能不理會國家公園,堅持舉辦。

提到國際經驗,他說,先進國家的運動協會知道尊重法規,尊重他人與自然環境,不會挑戰保護區與法令做這種事。「有這麼多地方可以運動,為什麼要挑保護區?台灣存在一些行為,越是保護區,越想涉足,越是保護種,越有人想抓。保護區成了牟利廣告,令人匪夷所思。」

此次陽管處卯足力氣,勢將依法開罰。主辦單位去年申辦「2015七星登山王越野健行活動」,企劃書內容雖修正為越野健行並經本處備查,但仍為晶片計時排名的越野跑競賽,嚴重違反誠信原則。今年再以同樣手法申請,並以管控跑者安全為由欲保留晶片。修正後的活動企劃書,英文名稱、報名方式、晶片計時、獎勵辦法等項內容,仍為晶片計時排名之越野跑競賽。

由於辦理單位態度強硬,陽管處擬援引《行政罰法[2],不只是國家公園法上限3000元,有可能計算活動利得,根據不法所得重罰。

近年不少路跑活動皆引發爭議,例如2013年舉辦的「The Color Run」就因沿途噴灑彩色玉米粉,導致基隆河遭染色、草地枯死,因此主辦單位後續活動皆遭地方環保局打回票。

針對此次活動,陳茂春也提醒,活動未經台北市政府及陽管處同意,屬非法活動,即便投保,若遇事故能否求償恐怕還是未知數;當天已協調警方場協助蒐證,在未經核准的情況下,籲請參加者不要拿自己生命開玩笑,參加這項活動。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