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物趣聞/科博館科普專欄]好一場熱鬧繽紛的綠色婚禮 --﹥ 作者:李曼玲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副研究員) 珊瑚並不是唯一能集體產卵(Mass spawning)的水中生物。為了爭取生存空間,珊瑚礁上的藻類,也使用同樣的技倆;選一個良辰吉時,精卵齊放,完成婚禮... 綠藻的婚禮 幾千個個體,在一夜之間,為孵化做好準備。再於次日清晨的短短5~15分鐘內,同時釋放成熟的配子,其濃度之高,可將海水的能見度,瞬間降至一公尺以下。配子釋出後,只有40~60分鐘的時間,尋求配對。隨後,就和受精卵一起下沉,使海水再度澄清。這場戲劇化的演出,從藻體準備繁殖,到其功成身退,才短短不到一天半的時間呢!... 《科博館專欄》由「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提供資料,「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文教基金會」贊助。 全文詳見: http://e-info.org.tw/topic/fspecies/2001/fs01100201.htm ◆[生活環境]墨爾本警察介入空污抗爭現場 --﹥ 澳洲,墨爾本,2001-09-27 (ENS)- 墨爾本「地球之友」的成員,在墨爾本附近桑莫頓一座燃燒天然氣之發電機及管線的架設現場,阻饒工程進行。警察已介入這場抗爭並企圖驅散他們。這群抗議者談到,該座發電機若開始運作,將會破壞麥里溪脆弱的生態系。這項工程原本要利用在今天和週的時間進行。 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com/ens/sep2001/2001L-09-27-01.html 本則新聞由「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贊助。 ◆[環境政策]德國上議院委員會肯定基因轉殖作物 --﹥ 德國,波昂,2001-09-27 (ENS)- 德國上議院的基因研究委員會已做出一項有關基因改造作物的正面結論。根據該委員會的一份新報告指出,糧食生產中利用基因改造植物和有機微生物,將有助於改善世界上人口的糧食安全,及永續農業發展。 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com/ens/sep2001/2001L-09-27-02.html ◆[環境政策]歐洲的企業將被要求即使未直接破壞環境仍需負責 --﹥ 比利時,布魯塞爾,2001-09-27 (ENS)- 歐盟執委會的提案中,要求企業要對負起環境破壞的賠償責任,即使這些企業並不是直接污染環境的原兇。一民間環保聯盟則建議,這項提案應該要適用於更廣泛的商業活動類型。 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com/ens/sep2001/2001L-09-27-03.html ◆[生態保育]美國森林局限制越野車在灰熊棲地內的活動範圍 --﹥ 美國,華盛頓特區,2001-09-27 (ENS)- 美國森林局接受法官的建議,將禁止越野車進入灰熊棲地核心區,並將嚴格限制其在灰熊族群復原森林區裡的活動路線。因此,灰熊可能很快就能夠在蒙大拿「加拉廷國家森林」的荒野裡,自在地活動,而不用害怕會遇到那些吵雜又快速的越野車。 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com/ens/sep2001/2001L-09-27-06.html
環境資訊協會 李瑞玉 摘錄
環境資訊協會 李瑞玉 摘錄
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com/ens/sep2001/2001L-09-27-09.html 作者:傑奇•艾倫•朱利安諾 博士 遭受這種致命鉛中毒的最新受害者是加利福尼亞兀鷹,過去由於獵殺、鉛毒、及其他人為活動,使得此種兀鷹瀕臨絕滅。...自從九年前科學家開始野放,已經有超過40隻加利福尼亞兀鷹慘死野外。 鳥類正大規模地受鉛毒所影響。...鉛是軟金屬,因此容易停留在鳥的沙囊,然後迅速滲入循環的血流中。... 釣魚的人常在釣魚線上綁上鉛錘,讓釣鉤和魚餌可以沈到水中。這些鉛錘有很多都掉到水裡,在湖泊和水道中累積了數百噸鉛素。... 像瑞秋•卡爾森就驚人地提出:影響飛禽走獸的,也一樣會影響人類。... 現在,我們就必須清除鉛毒。或許軍方可以花費它幾十億中的一部份來清理他們造成的紊亂,而不是製造那些還未出廠就已經過時的武器。... 全文與圖片詳見: http://ens-news.com/ens/jun2001/2001L-06-27g.html 作者:李永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納莉颱風造成台灣尤其是大台北地區前所未有的災情,整個台北盆地無處不遭洪水襲擊...事實上,土地利用方式對水環境有著強烈的牽引作用,強度越高的人為開發往往也招致越強大的反噬力量。由於不同的土地使用對逕流量及組成具有多重影響,因此地表水的命運與流域的土地開發方式息息相關。... 就都市防災的範疇而言,有許多措施是可以透過都市計畫手段達成的。例如要維護公園綠地作為都市生態保留地或者緩衝帶的功能,應禁止在這些地方設置地下停車場或開發其他地下用途,並且使用滲水良好的植被覆蓋;至於停車需求的問題除應以大眾運輸積極取代之外,也應儘量利用既成建築物用地作為興設地下停車場的選擇,以降低大量開發對水環境的破壞。...(本文原刊載於90.9.19中國時報) 全文詳見: http://e-info.org.tw/reviewer/yjlee/2001/re-yjlee01100201.htm 作者:杜文苓 (台灣環境行動網) 日前環保署郝署長在報上刊載“制定環保合理標準,執法才能貫徹” 一文,說明針對放流水排放,其執法的困難性以及放寬標準與增加一個緩衝階段的必要性—以期降低對公權力執法不彰的傷害。筆者體會郝署長實地勘察,務實考慮的用心,卻對其決策及說法無法認同。 首先,環保署故應考量執法效果問題、廠商的配合意願與經濟因素,但更應念茲在茲保護環境與民眾的健康安全,任何決策的實行,更應考慮到是否真正解決問題以及其長遠發展的後果。以放流水標準為例,放寬標準或延長期限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達到環境改善的目標,或者是唯一或最好的解決方式,都有待商確。... 相關參考資料: 制定環保合理標準 執法才能貫徹 (環保署署長郝龍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