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台灣國際

崔媽媽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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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02 (全文版)

 
  本日主題: 歐洲的企業將被要求即使未直接破壞環境仍需負責
知性專題 [生物趣聞]好一場熱鬧繽紛的綠色婚禮
環境新聞
(新聞檢索)
[生活環境]墨爾本警察介入空污抗爭現場
[環境政策]德國上議院委員會肯定基因轉殖作物
[環境政策]歐洲的企業將被要求即使未直接破壞環境仍需負責
[生態保育]美國森林局限制越野車在灰熊棲地內的活動範圍
台灣環境新聞掃瞄:2001-10-02
中國環境新聞掃瞄:2001-10-02
美國環境新聞掃瞄:2001-09-27
理性關懷 [環境的未來]錯失標的-綠色子彈 (下)
專  欄 [專欄作家-李永展]水與土的命運交響曲
讀者投書 [讀者投書]制定環保合理標準,應以環境生態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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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趣聞/科博館科普專欄]好一場熱鬧繽紛的綠色婚禮 --﹥

作者:李曼玲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副研究員)
攝影:李坤瑄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助理研究員)

  珊瑚並不是唯一能集體產卵(Mass spawning)的水中生物。為了爭取生存空間,珊瑚礁上的藻類,也使用同樣的技倆;選一個良辰吉時,精卵齊放,完成婚禮。

證大自然的奇觀

圖1.東方鈣扇藻(Udotea orientalis )  「這絕對是一個有計畫而普遍性的現象。」科學家現在如是說。但在1997年以前,我們對這個現象的瞭解,還是十分有限。多虧了一位體魄強壯的年輕科學家克利福敦(K. E. Clifton),在巴拿馬聖伯拉斯角耐心守候,才發現了其中的奧妙。圖2.大型總狀蕨藻(Caulerpa racemosa var. clavifera f. macrophysa)1994年10月26日清晨5:53,非常意外地,他撞見巴拿馬沿岸鈣扇藻集體產卵的壯觀場面,讓他下定決心,投入這項有趣的研究工作。到次年5月12日為止,他總共看到了分別屬於8種綠藻的38次集體產卵。從6月到11月的5個月當中,他為了更仔細的觀察綠藻集體產卵,於是每天潛水兩次(分別是清晨5:30至7:00與2:30至4:00的兩個區段間),在水裡耗著,等待綠藻產卵。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他記錄下了這個十分有計畫性的自然奇觀。

藻的婚禮

圖3.盤狀仙掌藻(Halimeda discoida)  幾千個個體,在一夜之間,為孵化做好準備。再於次日清晨的短短5~15分鐘內,同時釋放成熟的配子,其濃度之高,可將海水的能見度,瞬間降至一公尺以下。配子釋出後,只有40~60分鐘的時間,尋求配對。隨後,就和受精卵一起下沉,使海水再度澄清。這場戲劇化的演出,從藻體準備繁殖,到其功成身退,才短短不到一天半的時間呢!

  水溫高低與光線強度是控制集體產卵的兩大因素。不同種類綠藻的環境需求不同,因此,各種藻類的配子體,可以互不干擾地,在日出前後的3小時內,陸續釋放出來,完成繁衍子孫的大事。

  大自然是不是很神奇、奧妙呢?冥冥之中,似乎有一股整合與組織的力量,讓生活於其中的蒼生萬物,在繁忙的生命過程中,一步也不踏錯。

[生活環境]墨爾本警察介入空污抗爭現場 --﹥

  澳洲,墨爾本,2001-09-27 (ENS)- 墨爾本「地球之友」的成員,在墨爾本附近桑莫頓一座燃燒天然氣之發電機及管線的架設現場,阻饒工程進行。警察已介入這場抗爭並企圖驅散他們。這群抗議者談到,該座發電機若開始運作,將會破壞麥里溪脆弱的生態系。這項工程原本要利用在今天和週的時間進行。

[環境政策]德國上議院委員會肯定基因轉殖作物 --﹥

  德國,波昂,2001-09-27 (ENS)- 德國上議院的基因研究委員會已做出一項有關基因改造作物的正面結論。根據該委員會的一份新報告指出,糧食生產中利用基因改造植物和有機微生物,將有助於改善世界上人口的糧食安全,及永續農業發展。

[環境政策]歐洲的企業將被要求即使未直接破壞環境仍需負責 --﹥

  比利時,布魯塞爾,2001-09-27 (ENS)- 歐盟執委會的提案中,要求企業要對負起環境破壞的賠償責任,即使這些企業並不是直接污染環境的原兇。一民間環保聯盟則建議,這項提案應該要適用於更廣泛的商業活動類型。

[生態保育]美國森林局限制越野車在灰熊棲地內的活動範圍 --﹥

  美國,華盛頓特區,2001-09-27 (ENS)- 美國森林局接受法官的建議,將禁止越野車進入灰熊棲地核心區,並將嚴格限制其在灰熊族群復原森林區裡的活動路線。因此,灰熊可能很快就能夠在蒙大拿「加拉廷國家森林」的荒野裡,自在地活動,而不用害怕會遇到那些吵雜又快速的越野車。

台灣環境新聞掃瞄:2001-10-02 --﹥

  • [生活環境]仁義潭水庫出現大量炮屑污染水源 (嘉義 中央社)

  • [生活環境]亂倒廢棄物 水稻被壓死 (中壢市 聯合報)

  • [生活環境]經濟部將為工業區污水廠另闢客源:預計處理工業區周邊約3萬8千戶家庭的污水 (台灣 民生報)

  • [環境政策]營建署修正「下水道法」 政府地主將可聯合開發污水廠 (台灣 民生報)

  • [環境政策]交通局將取締違規可移廣告物 (桃園縣 聯合報)

  • [土地及水文]趁災後重建此刻徹底治理大甲溪正是最佳契機 (中縣 中央社)

  • [生態保育]蓬萊溪封溪九個月護魚成功 (南庄 中國時報)

中國環境新聞掃瞄:2001-10-02 --﹥

  • [生活環境]十大環境創新工程告竣 重點是改善全市油煙污染和水質及水處理 (武漢 人民日報)

  • [生活環境]河南省河流污染嚴重影響群眾飲水安全 (鄭州 中新網)

  • [生活環境]紅太陽娛樂城噪音污染 法院強制改善久拖不治 (湖南 新華網)

  • [環境政策]中國森林公安局10月起加大力度打擊涉及野生動物犯罪 (長沙 新華網)

  • [環境政策]青藏鐵路施工嚴格實施環保措施 6月開工起即成立了專家諮詢組和環境保護部 (西寧 新華社)

美國環境新聞掃瞄:2001-09-27 --﹥

  • [環境政策]法官判決:森林局核准大峽谷附近之開發案為錯誤的決策

  • [環境政策]唐納德•墨非被派任為國家公園局副局長

  • [環境政策]訴訟案要求保護亞利桑那州境內共750英哩長的河流

  • [環境政策]鈾製造公司因強迫員工離職 遭核能管制委員會處以罰鍰

  • [環境政策]森林局舉辦國有土地保育系列活動

  • [生態保育]蘇門答臘犀牛在辛辛那堤動物園出生

  • [生態保育]克拉瑪斯地區的保護區獲得更多的水

  • [能源問題]新實驗室成立 將支援處理「領航者核廢物隔離處置場」放射性污染物質

  • [全球變遷]在美國本土相鄰之48州的氣象史上 2001年的夏季高溫排名第五

[環境的未來]錯失標的-綠色子彈 (下) --﹥

作者:傑奇•艾倫•朱利安諾 博士

  遭受這種致命鉛中毒的最新受害者是加利福尼亞兀鷹,過去由於獵殺、鉛毒、及其他人為活動,使得此種兀鷹瀕臨絕滅。1982年在洛杉磯和聖地牙哥開始的圈養計畫,成功地野放56隻,然而鉛毒又再一次地威脅牠們的生命。

  去年有4隻野放的鷹因為鉛中毒而死亡。從1997年開始,已有13隻需要接受複雜的藥物治療,以去除他們體內的鉛素。據信他們是攝食了被槍殺的動物屍體,並吞下了鉛彈以及子彈碎片。自從九年前科學家開始野放,已經有超過40隻加利福尼亞兀鷹慘死野外。

  鳥類正大規模地受鉛毒所影響。像在2月4日,在華盛頓州北部,有超過176隻喇叭天鵝在池塘裡被發現已經死亡或即將死去。只需要3或4個鉛彈就足以造成1隻天鵝鉛中毒。鉛是軟金屬,因此容易停留在鳥的沙囊,然後迅速滲入循環的血流中。

  打獵用散彈槍的子彈含有大約280顆鉛丸。獵人每打下一隻鳥,平均會用掉5或6個子彈。其中只有少數正中目標,而剩下的,通常超過1千顆鉛彈,則掉到地上或水裡。好幾年以來,獵鴨者每年在美國各地的池塘、湖、河中留下了大約6千噸的鉛彈,直到美國「魚類及野生物管理局」宣佈禁用鉛彈獵殺水鳥。然而鉛彈仍可用來獵殺其他猛禽。

  釣魚的人常在釣魚線上綁上鉛錘,讓釣鉤和魚餌可以沈到水中。這些鉛錘有很多都掉到水裡,在湖泊和水道中累積了數百噸鉛素。而每年有數百噸掉進水中的鉛錘和釣鉤。

  眾多鳥類普遍死於鉛中毒的現象顯示出:在地球的生態系統裡,鉛素已經深深根植其中。像瑞秋•卡爾森就驚人地提出:影響飛禽走獸的,也一樣會影響人類。

  鉛素甚至也在糖果的包裝紙中被發現,每公斤包裝紙就含有7克鉛素;而且鉛素也在和口香糖一起包裝出售的彩色球員卡中被發現。

  現在,我們就必須清除鉛毒。或許軍方可以花費它幾十億中的一部份來清理他們造成的紊亂,而不是製造那些還未出廠就已經過時的武器。

  至於那些試著要「綠化」自己暴力、危險的嗜好,也就是喜歡殺戮且歡慶擁有統治自然權力的人,何不將自己的興趣轉變成棒球、集郵,或是製作首飾呢?

參考資料

1. 參觀美軍環境中心:http://www.aec.army.mil/ 關於綠色子彈的完整內容:
http://aec.army.mil/prod/usaec/op/update/fall99/fall9901.htm
2. 看看加利福尼亞兀鷹復育計畫的進度:http://www.lazoo.org/ctime.htm
3. 參觀全球鉛素網:http://www.globalleadnet.org/
4. 閱讀天鵝中毒的相關文章:
http://www.swansociety.org/issues/lead/0102lead.html
5. 看看談論鉛毒真相的網站:http://www.atsdr.cdc.gov/tfacts13.html
http://www.epa.gov/ttnuatw1/hlthef/lead.html
6. 閱讀加拿大去除鉛毒的完整計畫:
http://www.cws-scf.ec.gc.ca/hww-fap/lead/leadp.html
7. 瞭解一些意料之外的鉛毒來源,包括糖果包裝紙。文章在康乃爾大學網站:
http://www.ansci.cornell.edu/plants/toxicagents/lead/lead.html#Sources
8. 美國環境保護署所經營的國家鉛素資訊中心,你可以在以下網址得到資訊:
http://www.epa.gov/lead/nlic.htm
9. 看看使用無毒槍彈打獵的報導:
http://www.wa.gov/wdfw/wlm/game/water/nontoxicshotfinal.html
10. 找找誰是你的國會議員代表並寄電子郵件給他們。如果你知道你的郵遞區號,你可以在下列的位址找到你的國會代表:http://congress.nw.dc.us/innovate/
index.html
告訴他們該是要管制這些有毒射擊區域的時候了,並且該讓軍方全面性地思考他們綠色計畫中的這些子彈。

傑奇•艾倫•朱利安諾博士,是住在西雅圖的一位作家和教師。你可以在他思考著怎麼做他兒子第一個生日的邀請函時找到他,他從現在起會持續想11個月。邀請函上將會寫著:『請不要拿武器做為賀禮』。告訴他你的想法和計劃: jackie@healingourworld.com;請參觀他的網站:http://www.healingourworld.com

【文章連載】
 錯失標的-綠色子彈 (上) (下)

[專欄作家]水與土的命運交響曲 --﹥

作者:李永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納莉颱風造成台灣尤其是大台北地區前所未有的災情,整個台北盆地無處不遭洪水襲擊,儘管此次雨量之大乃數十年僅見,並且遠遠超過各主要河流的防洪標準,但這個理由並不足以面對狂風豪雨的無情,更不足以撫平居民所受的生命財產的損失與威脅。事實上,土地利用方式對水環境有著強烈的牽引作用,強度越高的人為開發往往也招致越強大的反噬力量。由於不同的土地使用對逕流量及組成具有多重影響,因此地表水的命運與流域的土地開發方式息息相關。

  如同我們一再強調的,有效且合乎生態原則的國土計畫,落實可開發與不可開發之土地管理措施,是徹底解決風災水患的釜底抽薪之道,然而就可實現條件考量,筆者認為至少現階段都市地區應立即著手進行都市生態環境的改造,並藉由都市計畫的規範加以落實。都市是一個高度開發的人為環境,也因此喪失了許多自然防護的能力,近年來的都市規劃雖也考量到開放空間的需要,例如大安森林公園、中正紀念堂以至於散佈各社區的鄰里公園逐漸增加,但真正作為「生態空間」(或保育空間)則仍無明顯進步。因為目前大部份的開放空間或是地面上鋪設硬鋪面,或是地下室開挖作為停車場,在這種使用方式之下,公園綠地作為都市生態保留地或者緩衝帶的功能大幅度萎縮,在雨水不能直接下滲到地底的情況下,原有的三個功能:補注地下水,減少地面逕流,以及淨化水質(地下水水質及減少雜流到下水道塞住下水道)蕩然無存,也導致都市體質更為脆弱。

  就都市防災的範疇而言,有許多措施是可以透過都市計畫手段達成的。例如要維護公園綠地作為都市生態保留地或者緩衝帶的功能,應禁止在這些地方設置地下停車場或開發其他地下用途,並且使用滲水良好的植被覆蓋;至於停車需求的問題除應以大眾運輸積極取代之外,也應儘量利用既成建築物用地作為興設地下停車場的選擇,以降低大量開發對水環境的破壞。其他如限制一塊基地內可覆蓋混凝土或瀝青的面積;在廣大延伸的人工鋪面上,必須要有頻繁的開放空間留給樹木、灌叢、砂礫或其他具穿透性的表面,以便雨水滲入地下;在地方政府的土地使用計畫中,可以包括不受干擾土地的緩衝帶,使逕流在到達湖泊、溪流或地下蓄水層之前能先行過濾,在德國科隆,市中心下游的一個植滿樹木的地區,同時作為緩衝區及公共開放空間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此外,地方政府也可藉由種種獎勵措施,鼓勵開發者將建築物集中在基地的一部份──其餘地區作為不受干擾的開放空間,這種做法比起傳統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是在生態上安全合理的替選方案。

  水就像能源一樣,是城市和所有人類集居地不可或缺的,而且,就像能源一樣,它的價值徹頭徹尾被低估了。人類棲息地的未來,就倚靠地方政府保衛這些重要財產的意願;儘管越是在快速成長的城市中,政府在土地使用管理上採取適當的控制越要面臨更多的挑戰,但就如愛因斯坦的名言:「聰明的人絞盡腦汁去解決問題,而有智慧的人則避免產生問題。」與其想藉由更高的堤防、更多的抽水機來避免洪水的侵擾,不如認真地去想如何導引這些原為人類生命之源的雨水流往它該去的方向。(本文原刊載於90.9.19中國時報)

[讀者投書]制定環保合理標準,應以環境生態為本 --﹥

作者:杜文苓 (台灣環境行動網)

  日前環保署郝署長在報上刊載“制定環保合理標準,執法才能貫徹” 一文,說明針對放流水排放,其執法的困難性以及放寬標準與增加一個緩衝階段的必要性—以期降低對公權力執法不彰的傷害。筆者體會郝署長實地勘察,務實考慮的用心,卻對其決策及說法無法認同。

  首先,環保署故應考量執法效果問題、廠商的配合意願與經濟因素,但更應念茲在茲保護環境與民眾的健康安全,任何決策的實行,更應考慮到是否真正解決問題以及其長遠發展的後果。以放流水標準為例,放寬標準或延長期限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達到環境改善的目標,或者是唯一或最好的解決方式,都有待商確。

一、據署長所言,有高達36%的工廠不符現行標準,執法過嚴,將造成廠商無法負擔。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有64%的工廠符合現行標準,那麼將法定標準降低,是否對這些按照法律規定改善或投資污染防治設備的廠商公平?對守法業者而言,放寬標準難道不是對公權力的傷害?環保署該做的,不是降低標準以配合違規業者,而是獎勵合法業者,並以實證經驗輔導違規業者,調整除污設備與技術。

二、環保署在八十七年實施放流水標準時,即曾考慮到實行困難,而給予兩年緩衝期,其目的即考慮到廠商污染削減可從廠內污染預防、製程減廢或管末處理改善等多方面努力。緩衝期實施後至今已三年多,該檢討的是環保主管機關是否依照廠商當初所提改善計劃,研擬具體進度積極查核。如當初執行不力,環保署又如何能寄望未來一年緩衝階段能落實改善計劃?環保署若是因為部分業者改善能力問題,是否應從其主管機關著手,如與經濟部等部會協商??技術財政??進行協助廠商投資污染防治設備等配套措施?

  筆者要指出的是,環保署任何決策,都應從環境改善為優先考量,依此為政策目標,擬定各種政策手段,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而此次放寬放流水標準,是一種最便宜行事的做法,只考量法定標準與現實執行層面,忽略其他更廣的政策手段,以及與其他相關部會和民間環保組織合作協調的機會,非但不能解決問題—改善環境與維護公權力,更無法維護居民環境品質,為廠商技術升級、國家永續經營做出任何貢獻。

  放眼台灣各大小河川污染狀況,台灣放流水標準的制定應從整體環境生態承載力為基點,而產業經營更應將環保升級納入全球市場競爭的加分要素。對於執行層面的困境、放流水的稽核,也可納入市民團體的力量,以社區為單位,建立河川監督系統,不但可以協助稽查人力上的不足,也可讓居民參與環境保護,在美國環保署所提倡志願環境監督計劃,即是擴展政策執行策略,加強民眾參與基礎,以達環境保護目的。

  以台灣人口土地比例與資源開發狀況,我們要比的,不是日、韓、中國大陸等國的放流水標準比我們鬆,而是產品品質的高低與技術升級的可能性,應考量的是我們是不是活的比別的國家更健康、環境品質是不是較好。認知島嶼生態的脆弱性,以島嶼有限資源為主體的思考,才能讓我們釐清整體經濟環保政策的架構方向,也才能制定出環保合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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