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國際轉型正義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的定義,「轉型正義」是指當我們從一充滿暴力衝突與壓迫的社會轉型至和平、民主、法治,且尊重個人與集體權利的社會時,所採用各種能喚起民眾對過往政權對人權的系統性壓迫的認知的方法。因此當你將樂生院民們這幾10年來的遭遇,對比轉型正義的各個充要條件,卻會驚訝的發現,對歷經「殖民者」、「執政者」、「專家」和「大眾」各式威權壓迫的院民,別去問他:「以黨產賠償是不是實現轉型正義的適當手段?」因為對他們而言,社會尚未「轉型」,而「轉型正義」無疑是永不到來的果陀。
若援引國際轉型正義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的定義,「轉型正義」是指當我們從一充滿暴力衝突與壓迫的社會轉型至和平、民主、法治,且尊重個人與集體權利的社會時,所採用各種能喚起(beckon)民眾對過往政權對人權的系統性壓迫的認知的方法。因此當你將樂生院民們這幾10年來的遭遇,對比轉型正義的各個充要條件,卻會驚訝的發現,對歷經「殖民者」、「執政者」、「專家」和「大眾」各式威權壓迫的院民,別去問他:「以黨產賠償是不是實現轉型正義的適當手段?」因為對他們而言,社會尚未「轉型」,而「轉型正義」無疑是永不到來的果陀。
反觀令人敬愛的捷運局與土木專家們,則先驗式的印證其工程學會所擬出缺乏弱勢關懷以及僅追求「個人專業永續發展」的「工程倫理守則」。大刀闊斧在圖上一畫,只問土地取得容易與否,不管是誰仰賴土地生活;以薄薄幾頁文件作為「延宕要花5年500億」的「評估依據」;起先推託共構方案不可行,繼而不甘願的認可40%保留方案,現在又遲遲迴避欣陸公司的90%保留方案。從劉可強教授、欣陸公司的方案,再到所謂的北桃捷運共構,民間直接、間接提出的替代方案比捷運局還多。敬愛的常局長能如此固守「TINA」(There
is no alternatives,沒有任何替代方案)的工程師傳統,真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