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文苓(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理事長、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中科四期環評在十月底通過,環保署立刻發表聲明稿,指稱「決議以比初審更嚴格的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駁斥環保團體與部分媒體批評結論不進反退,「賦予開發單位『愛排哪、就排哪』的權利」或
「頭過身就過」。
但如果細看環評審議過程,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所提的各項疑慮難道解除了嗎?環保署認為「環評委員會認為開發單位採行各項減輕對策後,舊濁水溪及濁水溪等2項放流方案均屬可接受的方案,在環保專業的基礎上,已可達成保護人體健康、不影響農業灌溉及沿海養殖等3項環境保護之目的」,這難道不是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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