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式交通改善計劃在台灣 (下) | 環境資訊中心

牛津式交通改善計劃在台灣 (下)

2001年11月01日
作者:鍾啟堯

停車管理:售票機;住戶專用路邊

在台灣路邊收費停車,比較多由車作人員收費。路邊停車位不足的地方,都應該實施收費停車,而不是提供免費空間,讓大家“先到先得”,停得越久對別人越不公平。但是在新竹市,就某些地方來說,市政府認為“不符合經濟原則”。真不知道他們是怎樣算的:能賺錢算符合,還是能促進公平,提高流動性,算符合?

也許認為請不起收費員,或不能每個停車位設置一台“吃角子老虎機”。在英國,一排停車位或一個(層)停車場,會有一個售票機。停車後,按照想停車的時間長短,買停車票,放在前窗下,就可以了。在台灣,如果售票機普及怕收費員會失業,就雇用他們做其他交通管理工作。

住商混合的地區,往往大馬路是商業區,巷子是住宅區。如果大馬路上收費停車,外來車輛就停到巷子裡,影響住戶權益。在牛津,有“住戶停車證”和“訪客停車證”的制度。有些路邊會限有“住戶停車證”或“住戶或訪客停車證”的車輛停放。住戶有訪客停車證,用來寫上車號和日期,放在前窗下。但是,每年次數有限,用完就沒有了。台灣也可以仿效。



交流道太多:停車轉乘?

新竹市將有太多交流道,這是資源浪費,也對其他縣市不公平。公路進入牛津市前,有一個牌子寫著“進入牛津請利用停車轉乘”,也有一處“停車轉乘者停車場”。既然多了兩條交流道,不妨在交流道旁設置停車場和公車場,鼓勵“停車轉乘”。比較瘋狂的做法是,交流道只能通往停車場,或交流道只讓公車或高乘載汽車使用。但據科學園區管理局說,不可能有地方蓋停車場,所以這些想法大概做不到。



減少穿越性車流:要勇於對自用車不方便

各都市政府要勇於實施對自用汽車不方便的交通管理措施,例如以禁區方式,減少穿越性車流。在公路(可直達市中心),進入牛津前寫者“市中心某路時間性不能穿過”和“穿越性交通請走環道”,減少市區的汽車。前年七月左右,牛津市把一些地帶劃成一般車輛時間性不得進入或穿過,必須轉彎(或迴轉)離去。允許進入者,限自行車、地方公車、計程車和有牌照的“叫車”。所謂licenced private hire,是一種打電話叫車,長時間租用的營業車,在台灣相當於叫合法車行來載人的那種。但是在英國,這種車都在車門上標名牌照號碼。在台灣並沒有這種的制度,可能無法界定出同樣一類車。經過一個月的宣導後,闖入禁區者就會被開罰單。

此外,一個十字路口,也會被斜向切成兩個互不連通的直角形。在台灣,某些路口不准穿過或左轉,可能比較實際。

這些“一夕之間”的設計,使當地人士雖然知道騎自行車怎樣走,卻不知道開車怎樣走,而公車又不方便。但是,長遠來說,希望是正確的,也希望台灣能參考、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