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棧環差第三次初審未過 墾管處要求陸蟹棲地異地補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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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棧環差第三次初審未過 墾管處要求陸蟹棲地異地補償

2014年10月03日
本報2014年10月3日屏東訊,特約記者李育琴報導

預計在墾丁國家公園後灣地區開發的京棧大飯店,今年7月在屏東縣政府環評大會退回專案小組後,今(3)日舉辦環境差異分析第三次初審。因環評委員認為部份事項尚待澄清,且墾管處及民眾團體提出之意見,開發業者未具體回應,因此需再進行專案小組審查。

墾管處要求棲地復育、異地補償

墾管處列席人員提出陸蟹棲地現況說明,且認為京棧飯店的陸蟹棲地保育措施不足,影響了本次審查結論。墾管處代表認為,京棧應提出陸蟹棲地的異地補償計畫,但開發單位始終不願承諾;此外,原環評通過條件以2007年陸蟹數量減少1/2為停工基準,但是由於開發基地多年無人為干擾,生態現況已改變,陸蟹的調查數量和種類提升,應以最新調查現況為依據。

環評委員提出以2012年調查資料為新的停工基準點,但墾管處表示,2012年僅有業者自行調查之資料,墾管處最新資料為2013年,若採用業者資料,不具公信力。

根據墾管處最新的監測資料,2013及2014年都發現新種陸蟹,目前累計陸蟹數量為26種,顯示該棲地生物多樣性高。由於開發業者以最初調查數量最大的凶狠圓軸蟹為依據,認為此種陸蟹在人為干擾情況下也不會影響其數量,墾管處表示此論述無科學依據,需有更明確的資料證明。

陸蟹數量調查統計資料。

業者欲用自來水補充地下水  評委:不可行

在地下水文方面,京棧提出若地下水位下降,將以自來水補充地下水源,且已獲得自來水公司同意提供足夠用水量。

環評委員認為這是不可行的作法,應善用放流水淨化等方式,長期並例行性補充。墾管處則指出,用自來水補充地下水,在供水量不足的地區有與民爭水的疑慮,違反社會公義。

環團:開發程序違法  已提告

環團在會後發表聲明:環團表示,京城建設應發揮企業社會責任,財團可以沒有這個飯店,但是陸蟹不能沒有這塊棲地。

出席的環保團體包括荒野保護協會、屏東環保聯盟,皆發言表達對本案程序違法疑慮。荒野保護協會陸淑琴說,京棧開發地點位於墾丁國家公園內,主管單位應為內政部,相關環評審查是環保署的權責。她以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北投纜車今年遭撤銷環評一案,提醒審查委員本案在程序上恐怕已經違法。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說,從開發業者提出的資料就可發現,京棧在墾丁國家公園通盤檢討細部計畫尚未公告實施,就提出了開發計畫。而2012年墾管處的遊憩區(一)細部計畫公告時,幾乎是為業者量身打造。細部計畫公告後,業者未再重提新的環評報告,竟以同一開發案的環差報告變更設計試圖闖關。洪輝祥認為,這在程序上已經違法。

環保團體已經針對本案的程序問題提告,法院尚未進行審理。洪輝祥提醒環評委員,已經有多個案例顯示,環評程序違法造成政府不斷在行政訴訟中敗訴,希望環評委員不要忽視程序問題,造成公務空轉、浪費公帑。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生態中心主任康雅婷說,陸蟹繁殖有特定季節,京棧卻沒有在繁殖季訂定總量管制,仍以每天遊客量300人為上限。而目前該陸蟹棲地高度自然,與開發後人為干擾的環境一定不同。她指出,恆春半島不斷有新旅館在開發,為何不能保留此地,成為墾丁發展生態旅遊的亮點?

後灣村民:望京棧守承諾 護環境、帶來就業機會

車城鄉及後灣村民多人登記發言及旁聽,一早帶著布條和標語來到環保局,表達支持京棧進入後灣開發。他們表示,要京棧堅守保護環境和水源的承諾,並且訓練村民導覽解說,推展生態旅遊,為當地帶來就業機會,帶動經濟與繁榮。

環團表示,京城建設應發揮企業社會責任,財團可以沒有這個飯店,但是陸蟹不能沒有這塊棲地。他們重申3個替代方案,包括向後灣村民承租民家發展生態村、與海生館以地易地,或由墾管處將陸蟹棲地買回,希望京城建設保留陸蟹棲地,作為未來後灣生態旅遊的資源。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