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集團旗下的統樂公司計畫在台南市玉井區、曾文溪自來水保護區內,建立全台最大、達300公頃的「統一夢世界園區」,但基地內涉及近20公頃侵占國有地,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等團體7日拜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台南辦事處, 要求不能租售國有地給統樂公司。
2008年11月台南地方法院判決,統樂公司為迴避環境影響評估、山坡地水土保持、水質水量保護區等法令,以化整為零方式先以簡易農地整理名目進行水土保持開發,接著又以配合台南縣自行車賽為由,大幅變更沿線地形地貌。
隨後在1999年透過立委向農委會水土持局爭取2,635萬元水土保持工程費,以簡易水土保持名義施作131.7709公頃。這些以水土保持名義施作的開發行為,已改變這個地區的地形地貌,山丘截頂、低谷填平、河道移位、開闢農路等,已超出水土保持規模。
其中22筆工程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申請開挖整地。但依法超過2公頃不能只做簡易水保,水質水量保護區超過5公頃就要做環評,但並沒有做。此外,統樂公司明知這塊地夾雜約20公頃國有地,應將自有土地、非自有土地合併後才能進行開發,但卻占用國地舖植草皮、種樹。
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表示,事後統樂公司不但不反省並恢復原狀,又於2009年提出「統一夢世界」開發案到環保署環評,預定開發遊憩飯店,目前環保署正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由於開發場址也包括所侵占國有地,要求國有財產署不得同意租售國有土地給統樂公司。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李建畿表示,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25條規定,假如所租用的國有地超限利用,國有財產署就要依法收回。2008年11月台南地方法院已判決統樂公司侵占國有地有罪,國有財產署更不能再租售土地給統樂公司開發,否則國有財產署將涉圖利,也變相鼓勵侵佔國有地。
對此,國有財產署台南分署台南辦事處主任林秀娟回應,1998年有同意統夢公司向主管機關提出開發申請,依「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件處理要點」、「工商綜合區或山坡地開發國有土地合併開發處理要點」出租區內公有地給統夢公司,但有要求統夢應繳土地補償金。
如果統夢公司能順利取得開發許可,關於區內20公頃國有地的處理方式,林秀娟說,可能出售給統夢公司,或如果面積太大,將委任經營,要求支付權利金。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