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COP20)系列報導九
祕魯時間周日凌晨一點半,聯合國氣候大會的庫斯科大會堂上通過「利馬對氣候行動的呼籲」(Lima Call for Climate Action)並響起滿場掌聲,分不清是全場欣然接受,或是慶賀終於可結束這場延長30多個小時,連續兩夜挑燈夜戰的協商。
妥協下的這份成果文件「利馬對氣候行動的呼籲」,將在2015年第一季於日內瓦重啟討論,以利巴黎氣候大會真正能產出新的國際協議。
世界各國將2015年底的巴黎氣候大會視為一個關鍵時間點,必須討論出一份新的國際氣候新約來接替京都議定書,在2020年後共同解決氣候變遷危機。
今晚通過的這份利馬文件,原本該是這份新協約的第一份正式藍圖,然而分歧的國際現實,使這份成果充滿妥協的鑿痕,無法凸顯減碳企圖心。
文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各國必須在2015年第一季提出「國家自主決定的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INDCs),依國情不同,內容包含本身的減碳目標、調適策略,或是所需要的財務支持、技術發展與轉移,能力建構,以及在財務與行動上的透明性,提交後必須公開陳列於聯合國網站。大會過程中曾經討論INDCs須被各國共同檢視、並彼此建議修改,最後文件已將此條文刪去,因為某些國希望由本國檢討即可。
稍早前於周六白天,由於第二版草稿中將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刪除,引起許多低度發展中國家與小島國家聯盟的反擊。吐瓦魯談判代表發言中表示:「這份文件需要動些手術,把器官縫進來,最重要的就是損失與損害。」也有代表說,寧願讓這份文件流產,也不要產出一個越來越疲弱、缺乏共識強度的文件。
當時所有國家均對草稿不滿意,即使有些國家勉為其難支持,卻表示期待未來有修改機會。這番發言讓祕魯環境部長,也就是本屆大會主席Manuel Pulgar-Vidal決定延長會議,並與各個國家意見集團磋商,才在晚間11點多提出第三版草案,也就是最後通過的版本。(正式版本將由聯合國祕書處修改格式後重新上線)
「利馬對氣候行動的呼籲」裡將「損失與損害」放回文件中,並鼓勵已開發國家提供並增進對發展中國家的財務支持,也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擺回。嚴格看來,利馬文件作為國際氣候新協議的基礎,顯得相當疲弱;而妥協下的這份成果文件,將在2015年第一季的日內瓦即重啟討論,以利巴黎氣候大會真正能產出新的國際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