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毒化物運作遠離住宅區 大埔美園區確定過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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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毒化物運作遠離住宅區 大埔美園區確定過關

2015年01月07日
本報2015年1月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嘉義大埔美工業區案第三次審查在7日環評大會獲通過,開發單位嘉義縣政府承諾「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並不含原物料製造,僅為組裝,且不會在鄰近住宅區的「產12」、「產13」兩區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原定今年上半年度完成徵收,3、4月展開預售的計畫也將大力進行。

環評大會通過大埔美案。

大埔美案位於嘉義縣國道3號梅山交流道旁,大林鎮與梅山鎮的交界處,面積約為439公頃,於1999年通過環評,分區為「第一期開發區」、「後期一區」與「後期二區」,其中此案的「第一期發展區」約50公頃,原為香草藥草園區,開發不順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

嘉縣此次環差計畫提出要修改原審查結論(一),包括取消廢棄物焚化設施設置,並變更第一期開發區計畫範圍、土地使用計畫及引進產業類別、整地工程、排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公共設施等開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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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審過程中,雖然嘉縣表示用水、污水及廢棄物量均比原方案低,而因產業類別調整後空污的總懸浮微粒、一氧化碳排放量僅「些許」增加,對環境影響無顯著差異。但小組擔憂健康風險評估已瀕臨界,要求其納入重金屬等重要物質,對健康風險做更嚴謹的評估。嘉縣府也以總懸浮微粒排放量上限、毒性化學物質與重金屬等相關承諾爭取過關。

嘉縣承諾,僅得運作化學物質確認清單所列項目及數量,未來如有變更,需符合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者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申請變更。放流專管應設置流量檢測計進行流量監控。

而化學物方面,嘉縣承諾操作的危害性化學物質超出已通過環評審查的化學物質確認清單,申請變更時應提出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且承諾「第一期開發區」與住宅區臨近的產業用地應將退縮並做足夠隔離綠帶,且以正面表該區可引進的產業類別,例如「產12」、「產13」兩區不會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也確認「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一項並不含原物料製造,僅為組裝。

另,原訂要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在規模縮小後,計畫改將廢棄物運至嘉義鹿草地區的焚化爐處理,原用地變更為「綠地」。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