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創先例 散裝基改食品須標產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市創先例 散裝基改食品須標產地

2015年01月23日
摘錄自2015年1月20日華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將於3月底前成立食安委員會,且已擬妥「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將在食安管理上納入標準作業程序,更創全國之先,要求販售散裝食品業者明確標示品名、原產地及「其他應標示事項」,餐飲場所除標出重組肉、基因改造食品的來源產地,使用的不鏽鋼餐盤、塑膠容器等餐具也需公告材質。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表示,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散裝食品業者僅要求標示原產地,也沒有規範餐廳需公告使用的不鏽鋼餐具、塑膠容器材質,但消費者卻在意餐具材質耐不耐熱、有沒有毒性,因此北市將限定餐飲場所須標示特定食材來源與容器具材質。

另一項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創舉,是為避免工業用原料流入食品鏈,北市將規範北市439家已登錄的食品添加物業者,主動提供下游廠商檢驗報告與規格書,避免廠商採買時遭惡意矇騙,違者罰3萬到10萬元,可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更會撤照,強制要求業者負起責任,遏止魚目混珠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