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水資源約章委員會水資源宣言-生命的權利 (下)
建議
為了使上述目標得以落實,我們建議採取下列措施:
1. 創立『水資源議會網絡』;
2. 推動『公平分配水資源』的行動、意識提升及動員行動。
我們也提議成立水資源權利全球監測站。
創立『水資源議會網絡』-
目的是在各國國會及相應的立法機關內推動以上原則的落實。網絡的主要工作還包括在本地和國內,在區內及全球層面成立一個新的法定水資源架構,而且制定「世界水資源條約」,確立水資源是公有資源,人人均可共享的原則。該條約的權力必須凌駕任何國際商業協議,包括世界貿易組織的貿易條款。
推動『公平分配水資源』的行動、意識提升及動員行動-
1. 為俄羅斯、非洲、亞洲、拉丁美洲及歐洲各國共六百個城市發展及更新水資源分配及消毒系統,因為那些城市大都沒有這樣的設備,或者其設備並不足以應付人口增長的需要。
2. 處理日益嚴重的城市水污染問題。由於河水和地下水污染嚴重,北美、西歐和日本的城市之間為新水源的爭奪日益明顯。水源的污染嚴重得越來越棘手,甚至不能挽救。
非政府組織、工會及科學家在這兩個行動擔當了重要的角色。為此,我們建議先採取下列行動:
在高度密集的農業,進行灌溉系統的結構性改革-
解決方案是存在的。現存的現代農業是全球水資源的主要用家,佔總用量的七成。但是其中四成用作灌溉的水卻在運送途中流失。而且,工業化的農業正是破壞環境的元兇之一,例如引致泥土鹽化。
禁制新的大壩工程十至十五年-
大壩工程已肯家對環境和居民造成短期及長遠的影響,而且降低永續水資源管理的可能性。
成立水資源權利全球監測站
監測站的目的是收集、製造、分配與散發有關水資源的訊息,包括個人和集體權利、水的生產和利用、水資源保育及民主的永續發展。監測站必須成為世界水資源訊息的一個重要中心,以支持最有效的水資源利用。
發表時間: 週一, 2001-10-22 11:34 提交人: 林欣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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