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之心與獵人之心的差異 | 環境資訊中心
自然人文

詩人之心與獵人之心的差異

2001年10月23日
作者:吳俊賢

最近貴報轉載一篇「桂冠詩人的獵人之心」,對於英國桂冠詩人由狩獵與垂釣激發其對世界的領悟能力,有相當程度的讚賞。但是,筆者對此有不同之看法。對於該桂冠詩人而言,狩獵與垂釣可能是其創作之經驗素材與興趣之所在。但是就詩創作而言,狩獵與垂釣並不一定是必要素材與條件,也不一定是值得讚揚的經驗。在詩創作叢林裏搜尋謬思靈感,如同搜尋獵物。當捕捉到謬思靈感時,其快樂與滿足無以言喻,絕非捕殺到獵物可以相比。詩創作之快感不在於結果,而在於過程,當一個個鮮明意象靈光展現時,詩人心中的亮光隨之表現於詩作。



記得有位大師曾說過,任何好的作品都是要表現作者心中的亮光,不論小說、散文、詩、畫均如此。作者心中如果沒有亮光,決不可能有好的作品,讀者也不可能從其作品中看到亮光,因為本來就沒有亮光,除非像「國王的新衣」寓言裏假裝看到新衣的百姓。詩的特性為音樂性、繪畫性、與意義性。「詩言志」正是意義性的表達,此種志就是亮光。以一個詩人的立場,如果心中沒有亮光,寧可不寫詩。

我認為該桂冠詩人縱有些許才華,但是沒有慈悲,也沒有真正智慧。真正智慧是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沒有慈悲心,正是現今世界的根本亂源。沒有慈悲心,儒可以文亂法,俠可以武犯禁,科學家可製造殺人武器,強者可將人滅門滅族,信徒可劫機自殺,宗教家可發動聖戰塗炭生靈,凡此種種都可以找到千萬個理由使其行為正當化。



淨空法師曾言,萬法皆空,因果不空。不信因果,也是現今社會亂象的原因。一般人以為因果論是迷信,不信就沒事。這就好像是一個人以為他不懂法律規定,就可以去做違法之事。不懂法律規定之人如果做了違法之事,照樣會受到法律制裁。不信因果正是一種迷信,因為其不懂因果的可怕。因果律正是冥冥中的宇宙法律,由業力所牽引、執行。菩薩與眾生的最大區別,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因此,「不落因果」是愚見,只有「不昧因果」才是真知。因果論不是宿命論,因果論是一種對自己言行負責、積極改變自己命運的道理,而宿命論是不思改進、消極認命的態度,二者相去十萬八千里。



在「地藏經」有云,地藏菩薩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若遇田獵恣情者,說驚狂喪命報;若遇燒山林木者,說狂迷取死報;若遇網捕生雛者,說骨肉分離報。桂冠詩人若有幸讀此經文,可能會毛骨悚然。



證嚴法師有云:「天下的動亂,不是武力可以平息的;唯有愛、感恩、善解、包容,才能帶來和平」。世間的災難,都是人類自己招引來的,這是一種共業。然而仍有「共中不共」,此即大菩薩教化世人之理由,以使火燄化紅蓮,人間成淨土。



我認為慈心不殺,更能激發詩人對世界的領悟能力,起碼,我是如此。

【相關文章】▲[專欄作家-林益仁]桂冠詩人的獵人之心 (上)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