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重金屬污染-政府無能,百姓無奈 | 環境資訊中心

揮之不去的重金屬污染-政府無能,百姓無奈

2002年08月13日
作者:鄭益明 (看守台灣協會執行長)

我國重金屬污染,早自1971年出口美國的瓷盤被驗出含鎘而遭退運起,就一直是媒體舞台的常客。

1983年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高銀化工造成鎘米、1984年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基力化工污染農田產生鎘米,鎘米事件的陰影就揮之不去;這兩年在台中縣和台南市陸續發現鎘米,前後已達20年之久,而我國大有為的政府竟然束手無策,任其肆虐人民健康、動搖我國的生產力。

早在1983年政府就針對汞、鎘、鉛、鉻、鋅、砷、鎳、銅等8種重金屬的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情況,進行了前後為期5年的調查,結論有420家使用重金屬的工廠,大多數廢水造成污染。1988年2月份發布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食米中,有11.1%的鎘含量超過標準,有30%的汞含量超過標準。

而環保署在1987年到1990年間,也做過台灣地區農田土壤遭受重金屬污染情形的調查,而深知全國土壤的表土(地下15公分以上)重金屬含量達到第四級偏高含量的面積有50,057公頃,達到第五及高含量的表土有787公頃,裡土(地下15公分到30公分)的重金屬含量達第四級的面積有25372公頃,第五級有265公頃;更自1991年展開延續的細部調查,以清查明確的污染範圍和找出污染源。

日本富山縣神通川流域在1955年出現了怪病,受害人數達1,000人以上,有102人死亡,日本厚生省終於在1968年查出是附近的工廠排放含鎘廢水,污染稻田產生鎘米所致,這就是著名的「痛痛症」。日本政府因而痛下決心整治污染,此後未再發生鎘米事件。

而我國官方調查受鎘污染的大潭村及中福村的稻米和稻田土壤中鎘的含量,發現比日本發生「痛痛症」的地方高出很多。事件發生後,我國相關單位也做了許多調查,卻未去執行任何污染整治;因此經過了20年,重金屬的污染依然固我,相關單位的調查也依然在進行,可憐的是百姓付出了健康的代價,而大地生機也被摧殘歹盡。

環保署於今年6月份表示,「由於近年來農地污染事件頻傳,引起社會大眾恐慌,因此在去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通過後,自今年開始針對過去已有污染紀錄的319公頃農地,及部分縣市其他有污染之虞的農地進行細部調查。」我們百思不解,為何政府做了很多詳盡的調查,非等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通過後,再採取行動?而是否能如日本政府的成效,還是未定之數。難道民眾的生命和生計,就如此葬送在貪商昏吏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