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新設畜牧場 規定離住宅千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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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新設畜牧場 規定離住宅千米

2015年06月11日
摘錄自2015年6月10日自由時報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市新園里設養雞場案可望順利解套!台東縣議會9日三讀通過「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確定未來新設畜牧場必須距離商店、社區1000公尺遠,而新園里養雞場預定地離最近住宅約300多公尺,新法預計1個月內可完成公告程序。

有業者計畫在新園里與台東體中間設養雞場,2月初已取得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因為離排灣族卡拉魯然部落太近,居民擔心造成環境污染,發起好幾波抗爭,也表達堅決反對養雞場的立場。縣府農業處因而提出「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共7條條文,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新設畜牧場與周邊住宅、學校的距離,縣府參考宜蘭、屏東縣相關辦法,草案中規定的距離為300公尺。

由於事關重大,縣議會一連兩天逐條審議、逐字斟酌,新園居民也派代表到議會旁聽監督,因所有議員都有共識「要卡死新園養雞場」,9日也由議員洪宗楷提議修正為1000公尺,條文為「新設置畜牧場應距離社區、部落、商店、廠房、機關(構)、學校及非自有住宅周界1000公尺範圍以上」,主席饒慶鈴一宣布三讀過關,旁聽席民眾立刻鼓掌表達感謝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