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空汙 高屏空污總量管制今起實施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治空汙 高屏空污總量管制今起實施

2015年06月30日
摘錄自2015年6月26日環保署新聞稿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讓民眾生活獲得更多保障,環保署會同經濟部將於6月30日公告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環保署表示,總量管制是一項兼顧經濟誘因及污染減量的嶄新作法,將使高屏地區空氣品質早日獲得改善。

高屏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為3年,一開始將先要求既存的工廠先申請認可其排放量,以作為該制度工作推動之基線,且當認可排放量達一定量時,即應削減5%。另外,公告實施後新設或變更達一定規模的工廠,更必須取得足夠抵換污染物增加的量後才能進入設廠,這將確保總量管制推動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能逐步削減。

總量管制實施後,也將引進污染物排放量交易買賣制度,只要工廠在採行具體防制措施後,使其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大於指定削減量時,就可以把多出來的量予以保留或透過交易提供給新進的產業使用。此措施可鼓勵既存工廠積極自主管理減量,亦有助於未來該區產業結構之更新與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