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應限期移除放射性廢料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電應限期移除放射性廢料

2006年07月12日
摘錄自7月12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電核一廠、核二廠的廢棄燃料棒貯存設施將面臨飽和,核一廠中期貯存場未依照環評規定興建,多次展延跳票。台北縣長周錫瑋12日強調,這項結果將影響核四商業運轉,核四會遭依環評規定被禁止商轉。他呼籲環保署13日舉行的環評大會,他要求台電限期移除位於台北縣的放射性廢料與燃料棒,不儘速如期興建中期貯存場,如此形同將所有核廢料都放在台北縣。

周錫瑋說,台北縣有核一廠、核二廠、核四廠,現在應該將中期貯存場與最終處置場合併考量。周錫瑋中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台北縣政府不反核電,也不反台電,只是落實環境影響評估的依法作為。 對於核一廠無法依照承諾,如期在95年建造完成廢燃料棒中期貯存場,將遭按日連續處罰,周錫瑋強調,這是地方政府依法執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