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明顯證據虐待? 阿河摔死業者免罰 中市府要上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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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顯證據虐待? 阿河摔死業者免罰 中市府要上訴

2015年10月07日
摘錄自2015年10月5日ETtoday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4年底,台中天馬牧場飼養的河馬「阿河」在運送過程中重摔落地後死亡,台中市府依照違反動物保護法,對天馬牧場開出50萬元罰緩,但張姓負責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表示「沒有明顯證據顯示業者虐待阿河」,可撤銷50萬元罰鍰,台中市農業局決定,要依法繼續提起上訴。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河馬的死亡,是遭外力撞擊導致橫膈膜破裂及胸椎骨折致死,而此外力撞擊是從貨櫃車氣窗跳出摔落馬路所致,因此並非遭受人為之故意虐待或傷害致死。阿河為天馬牧場招攬遊客之重要明星動物,張男實無故意加以虐待或傷害致死之動機,行為核與行為時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所規定之要件不符,台中市府予以裁罰,於法自有未合。

台中市府則認為,已知河馬受傷,卻再度輕率吊放阿河導致二度重創,「依然為減省費用支出,草率以貨櫃吊放方式,致貨櫃的卡榫斷裂,貨櫃離地大約1米左右摔落,致使再度二次重創」,雖無確定讓河馬死亡之故意,但其重複減省費用之違規、投機行為,明顯「間接故意」傷害,農業局將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