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問題 六千個世代都逃不掉 | 環境資訊中心
地球公民通訊

核廢問題 六千個世代都逃不掉

2015年11月16日
作者:陳雅晶、周東漢(地球公民基金會公關活動組組長、台北辦公室主任)

環保團體在立院外抗議核廢料境外再處理。圖片來源:地球公民

今年初台電公司進行「核一、核二用過核燃料海外處理」招標,為此編列高達112.57億元的預算,打算將1200束(核一廠480束、核二廠780束)高階核廢料送往境外再處理,因違反預算法被迫暫停招標,但台電未放棄此案,在6月中立院會期結束前再度提案,以黨團協商方式闖關。6月8日地球公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發起監督行動,連續三日在炙陽下堅守立法院外靜坐,積極遊說包括國民黨等各黨團幹部與經濟委員會所有委員。

最後,6月11日立法院黨團協商,朝野沒有一個立委敢強力護航這筆有明顯爭議的預算,出席協商的包括田秋堇、尤美女、鄭麗君、周倪安等委員都強力要求刪除預算。然台電卻不斷以缺電來恐嚇立院,後來在王金平院長的堅持下,此案無法逕行刪除,最終協商決議為全數凍結,由立委按政黨比例組成專案決策小組,三個月內做成決策,在小組有決議前不得上網公告招標。

短視近利、害人傷己的核廢境外處理

協商結果僅將預算凍結而非刪除,不但讓台灣深陷追加預算的無底錢坑與核武擴散風險外,根本就是讓這些高階核廢料繞境法國20年,之後再重回台灣。有條件通過這筆預算的話,將是頭過身就過、覆水難收的不可逆後果,如同過往的核四錢坑,台電動輒恐嚇要脅無限制追加預算,未來台電可以燃料池已滿、台灣選址困難等各種理由,無煞車機制的追加核廢再處理預算,核四過去15年的錢坑教訓(4次1140億預算追加)還學不夠嗎?

為了遊說立法院刪除此筆預算,同時讓大眾瞭解國際核廢料處理的可能問題與風險,六月初地球公民與友會邀請法國核安ASN專家、WISE(World Information Service on Energy) –Paris的執行長、也是國際核裂變物質(the International Panel on Fissile Materials ,IPFM)成員Yves Marignace來台,一起向民眾、立委說明,核廢送至法國將陷入無底錢坑,更讓台灣承受核武擴散的國際惡名,且20年後核廢料仍需送回台灣。核電廠用過的高階核廢料燃料棒,是否該送往境外再處理的爭議政策,台灣幾乎從未經過社會完整討論,台電始終找不到中期與最終處置場,只求短暫解套,拖延全民面對核廢料問題的時間!

法國AREVA破產危機 核廢再處理是無底錢坑

國際再處理市場近十年大幅萎縮,法國核電集團AREVA是全世界唯一可能投標台電合約的廠商。AREVA財報 2014年虧損高達50億歐元,占年營業額的60%,2011~2014財務損益表,4年總虧損約78.5億歐元(約2600多億台幣),資本額36億歐元,負債卻高達47億歐元,虧損額超過總市值!國際媒體都已大幅報導其幾近破產的財務危機,但這對台灣可能簽訂的再處理合約會造成甚麼風險?這筆預算未來是否會被迫不斷追加?我們的納稅錢會不會投到無底錢坑?

Yves Marignace指出法國2006年《放射性廢料與物質管理計劃法》,明文禁止法國境內存放來自外國的核廢料,以及來自外國經過再處理所產生的核廢料。而2015年7月法國通過的《能源轉型法》,十年內將減少25%的核電,且須重新認定再處理物質是否為廢料。再處理後用鈽、鈾做成的MOX燃料成本過高,缺乏國際市場,無市場價值,如被法國認定為廢料,依其他國家與AREVA合作經驗,台灣須支付給第三方(可能是法國電力公司EDF)額外費用,託管再處理後的鈽,再追加預算的可能性極大增加。

台灣將1200束核廢送到法國旅行20年,這20年對半衰期20萬年的核廢,也不過是人類時間的50分鐘,而這50分鐘的旅行需花112.57億,台灣核一、二、三廠若於運轉40年屆齡除役後,核廢共有2萬3000束,如都送至法國旅行就得花2157.6億。

核廢境外再處理大量輻射污染海洋、大氣

日本2002年運輸核廢到英法的路線圖,有幾種不同路線的排列組合,最有可能的路線是走巴拿馬海峽及加勒比海國家沿海 (如圖一)。而台灣核廢法國之旅可能如何運送的呢?從核一、二廠(石門、萬里)出發→2號省道(封路)→台灣北部某碼頭→北太平洋→南太平洋→巴拿馬海峽→加勒比海國家沿海→北大西洋→法國碼頭→AREVA La Hague。

國際核廢料輸送會造成核電廠周遭及運輸沿線多國居民的健康與環境風險,如2013年12月一列載有核廢料的火車在巴黎東北近郊Drancy 發生出軌意外,而運送途中遭恐怖攻擊或挾持的風險;核廢料再處理過程產生高毒性廢水、廢棄物及逸散的輻射物質,排放入再處理廠所在地區,污染海洋與大氣,危害生態環境、民眾健康……在在都可能讓台灣成為核污染輸出與核武擴散的國際惡名。

日本2002年核廢運送路線模擬圖。資料來源:綠色和平Green Peace

核廢無解 世代不正義

台灣三個核電廠除役後,原能會估計有2萬3000束高階放射性核廢,等於32萬顆廣島原子彈的輻射物質,平均100人分到1.3顆原子彈。目前低階核廢料蘭嶼貯存廠有10萬桶,核一核二核三放置近10萬桶,據經濟部估計,若核四商轉,核一到核四連同除役所產生的低階核廢料,將高達96萬桶!

所有人都害怕核廢料,這些用過燃料中的放射性元素(如鈽-239)在自然放置上千年後對人類及其他生命仍是有害的,甚至還存在上百萬年都不能衰變完全的同位素。因此,這些廢料須被封存幾個世紀並與自然環境隔離更長時間,而暴露在高強度的放射性廢料的輻射中可能會導致嚴重損傷,生物體致癌,甚至死亡。

如果按照國際輻射防護組織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ICRP)的標準,一般人造輻射之年劑量規定不超過 1毫西弗(1 mSv/yr),換算就是每小時0.1微西弗(0.1 uSv/h),經計算,5西弗輻射量對人類已是致命。根據「核廢夢靨」紀錄片,20萬年半衰期的核廢會影響6000個世代,科學家們找不到解決方法,企業財團只會做無用的保證,政客則完全避談這事件,核廢無解下,人類用的起核電嗎?

一、「用過燃料棒再處理」(NUCLEAR FUEL REPROCESSING):將用過的高階燃料棒送到國外再處理工廠,從這些用過核燃料中,分離出可再利用的鈾、鈽元素,轉賣出去作為新的核燃料(MOX),過程中產生的分裂產物和剩餘的高階放射性廢棄物,則需運回台灣,在台灣做最終處置。

二、1西弗=1000毫西弗(1 mSv/yr),1毫西弗(1 mSv/yr)=1000微西弗(0.1 uSv/h)。

 

※ 本文轉載自 地球公民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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