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減量 最快明年不新發「生煤使用許可證」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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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減量 最快明年不新發「生煤使用許可證」

2015年12月09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8日自由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部空品區(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推動空污減量,新北開第一槍!

環保局規劃將不新發「生煤使用許可證」,既有業者依照每年平均燃燒噸數,調降燒煤上限,當業者排放空氣污染物超出環保局所核發的許可證使用排放量,可開罰10萬至100萬元,甚至停工,此新做法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

根據環保局統計,新北生煤使用許可證目前共發出28張,大型業者包括南亞樹林廠的汽電共生設備、林口火力發電廠,其餘多數為印染整理業者,每年空氣污染物總排放許可量為307萬7600公噸;燃煤排放的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為主要空氣污染源,每年排放量分別為3,913公噸、4,141公噸。

生煤使用許可證5年核發1次,雖為空污法明定事項,過去審查卻流於形式。環保局研擬,依照各業者過去5年生煤平均使用量,訂出新的排放總量,要業者遵守,若超出新的排放總量,則依空污法開罰10萬至100萬;新的排放總量低於舊的量,以此方式逐步降低新北每年空氣污染物總排放量;業者申請換照時如果無法承諾降低污染排放量,則不予換照。

同時,許可證審查原則將納入專家協審機制,增加把關力道;現有28張證照之外,未來也不再新發使用許可證,避免生煤使用量與污染排放繼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