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促禁燒生煤 彰縣府將設「法」管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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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促禁燒生煤 彰縣府將設「法」管制

2016年06月08日
摘錄自2016年6月7日自由時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團體和民代昨聚集縣府廣場,抗議縣府遲未通過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立法禁燒煤與石油焦的政策不能再拖,趕快兌現去年縣長魏明谷簽署的承諾,彰化地區的空氣品質常常紫爆,讓人無法接受。

20、30位環保團體成員和縣議員林世賢、賴岸璋等人,頭綁藍色絲帶,手持海報、布條與旗幟並高呼口號,要求縣府儘速通過禁燒生煤條例,幫彰化居民找回藍天!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秘書吳慧君說,根據美國知名流行病學專家波普,PM2.5每立方米增加10微克,增加8%肺癌死亡率,縣內去年PM2.5年均值高達26.1微克/立方米,比環保署公告年均值15微克/立方米,超標11.1微克/立方米。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縣內產業使用燃煤所產生的毒煤灰流向讓人擔憂,環團希望企業改用能源較為乾淨的天然氣、再生能源作為生產電力的來源。

縣議員林世賢指出,去年他提案連署要求縣府制定「彰化縣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1年過去了,自治條例仍未完成。

對此,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環保局並非毫無作為,去年縣內PM2.5減量119噸,空氣品質監測站PM2.5濃度比去年下降幅度達16.9%,為中部3縣市之首,降幅更為全國第3。

江培根說,雲林縣把焚燒生煤條例送中央審議,被以抵觸能源法未明文禁止燒生煤而退件,縣內轉彎改以制定「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草案)」取代,草案日前已送議會審查,但沒有排上今年議會第1次定期會議程。

環保局空氣品質科長劉子云表示,該自治條例(草案)將大幅調降空氣污染物的粒狀污染物和硫氧化物的排放標準,業者要符合標準,一定得再砸錢改善空污排放設備,再投資的成本將高出改用天然氣的成本,若排放超標,業者最重將領不到排放操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