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大林鎮反焚化爐興建自救會紀實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嘉義縣大林鎮反焚化爐興建自救會紀實

2001年03月08日
作者:許光廷 (嘉義縣大林鎮與雲林縣大埤鄉反對興建私營焚化爐自救會)

有一陣子沒有再繼續報導大林小型一般廢棄物焚化廠興建的抗爭事件了,這是因為民眾監督著地方民意代表要求廠商停工,透過鎮民代表、縣議員於代表會和縣議會中決議暫停興建,也將此案函請調查單位調查。

在此的書寫論述,是經過學生七個多月來的觀察研究此事件的發展,希望能夠讓社會公眾了解事情真相,並非如廠商單方面在媒體面前隱瞞事實的說法。深究其中才會發現其中的可疑之處以及對政府公部門處理事件的質疑,並且希望能獲得社會公眾的聲援和支持。

在停工的這段期間,自救會、廠商和地方政府三方形成一角力地拉鋸,從去年10月12日大林鎮代表會決議廠商應與當地居民協調,未達成協議前不得復工,大林鎮公所於10月23日發文至廠商、鎮民代表會和清潔隊(發文字號:八九嘉大鎮字第八九三九三號),縣議會的專案小組也決議停建焚化爐廠,由嘉義縣環保局出面與廠商協調賠償事宜,從決議停工到協調賠償這段期間,自救會成員或當地居民都未被受邀參加會議,民眾的權益被輕忽,自救會在這三方中,其實是最弱勢的一群,因為從施工前未被告知要在當地興建「私營小型焚化爐廠」,停工的協調也沒有被重視,當地民眾自覺性地保護家園和後代子孫健康,卻被扭曲為暴民,其情何以堪。

廠商聲明此廢棄物焚化廠興建是經過合法申請的,但細究其中仍可發現可疑之處,像是焚化爐位置距離華興溪不到50公尺,土地的取得、土地變更過程、申請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時間超乎異常的快速,以及和大林鎮鎮公所簽訂的合約中有說明「興建前需與當地民眾溝通取得共識」,但是在訪談當地民眾後,都說是廠商於施工後2個月才得知要在當地興建私營小型焚化爐廠,之前只聽說是要蓋「冷凍廠」,之後又改口稱是要蓋「竹筍工廠」,直到下游包商承包這工程後才承認是要興建「私營小型焚化爐廠」,這段興建的時間廠商想欲蓋彌彰,待完工後便理所當然地將垃圾進廠焚燒。雖說是合法申請的投資,但過程仍是躲避合約的規範,粗糙的隱瞞手法卻仍大言不慚地在媒體前說要政府重視「根留台灣」的投資企業。

廠商2個月所施工的基礎工程和機具進口的成本在協調賠償金額達三億元,函請司法單位調查的天秤,無法查出其官商之內幕,但在民眾的心中早就有一把尺來判斷是非曲直。「私營小型焚化爐廠」其實就是「偽」公共建設,假借著B00案(公辦民營)的興建模式,背後隱藏的是資本主義建構下的財團,對環境生態、當地居民的生存權益在侵吞蠶食。

廠商不堪停工造成的損害,於二月十六日復工並且申請警方排除抗爭,警政署依所謂業者的申請,函文嘉義縣警局出動警力排除地方民眾的抗爭,以協助業者能進場施工。這樣子的警方好像是只保護業者,對地方民眾理性和平的抗爭視為暴民,欲除之而稱為正義,對環境的公義、社會的公平正義又在何處?

在當地的居民大都是五、六十歲以上的老農民,他們已經知道要勇敢地站出來,對抗資本主義的大財團,期待著社會大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