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使用電動車卻無充電樁 河北允許燃油車繼續使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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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使用電動車卻無充電樁 河北允許燃油車繼續使用

2016年08月09日
摘錄自2016年8月8日中新社河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最近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些計程車司機沒法上班了,因為河北衡水官方要求新計程車必須用電動車,而他們的車輛在開滿8年報廢或者發生事故報廢之後,沒辦法再更換新車。從今年3月1日開始,衡水市車管所要求所有新上的計程車必須使用新能源汽車,對更換或新增的燃油車,不再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

河北衡水市要全面推動新能源電動車政策,但是,媒體披露「全市無一根充電樁可用」。對此,衡水市官方表示,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是未來發展的方向,有助於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但鑑於目前新能源汽車以及相應配套設施仍不完善,在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同時,繼續為更新的燃油計程車辦理相關手續,允許新能源出租車和燃油出租車並行使用。

衡水市官方表示,在加快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方面,該市市區已經建成充電站20座,充電樁600餘個,相關工作仍在進行中。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也在進一步完善,購置使用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政府財政相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