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造聯盟,請放手,讓社區自己走吧!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全國社造聯盟,請放手,讓社區自己走吧!

2006年07月31日
作者:江鳳英(台中市楓樹腳文化協會理事長)

別傻了!回到社區,經營扶持咱們納稅人的行政系統,社造聯盟按照人民團體法成立,選出理事長、選出常務監事…然後呢?一大筆國家重大預算又回到這個團體的帳戶裡,大家都是按人民團體法成立組織的,祇是會做與不會而已!會的為什麼不拉拔不會的?再搞一個號稱全國的社造組織,凌駕其他人民團體,只是把社造的運作又弄得更複雜,剝奪政府服務人民的機制,更缺少一個監督預算的系統,從社區總體營造到六星計畫,突然冒出很多的社區規劃師和景觀規劃公司,一群眼中只有利益的阿貓阿狗,遊走在各個社區中,出點子、寫計畫案,這些人這麼會做,為什麼不回到自己的社區去服務?

台灣的社造能量已經沒有本錢再耗下去了!社區的期盼與政府的善意,往往都是背道而馳,這中間的差距就是重擔,我們忍心要把這樣的重擔丟給孩子們去彌補嗎?

其實有很多的家族都是弱勢社區組織,尤其在大安溪以南,他們依傍在明星社區光環下,失去自我的獨特性,作繭自縛、自廢武功,依賴規劃公司、統籌處理、寫計畫書、綁架社區、威脅政府、內幕叢叢,資源的分配真的回到社區、讓社區深耕成長嗎?你們想知道內幕嗎!?

社區總體營造不需要自吹自擂、號稱全國社區聯盟,請問它的代表性在那裡,它何足以代表默默耕耘的一群社造先驅,假社造之名,行個人利益之實,沒有社造教育概念的組織運作,終究…也是瓦解,這不是我們當年社造先驅的奉獻宗旨,請不要假借十年社造成果,矇騙社造的新鮮人,來「借牌靠行」。

實際上,十年來,台灣社區總體營造的精神已分崩離析,已失掉它的乾淨度和純度,我們應重返社造的在地性,讓在地住民決定他們的未來,至於強加的頭銜,只不過是加重社區發展的負擔,空有其名,人不知其所以然,這樣的社造聯盟,表面上看起來很龐大,很有選票的樣子,實際上是沒有社區居民自主性,偷懶的行政單位一定會被牽著鼻子走,這是我們在各縣市看到的例子,落實社區公民學習的美夢將回歸於零,全國社造聯盟,請放手,讓社區自己走吧!

編按:針對17日中國時報所報導「全國社區社造聯盟」一文,本文以社區工作者的角度提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