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環境空間簡介 | 環境資訊中心

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環境空間簡介

2000年11月03日
作者:黃瑞萌(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助研究員)

即將結束的二十世紀有三個與經濟有關的顯著趨勢,第一個是大部份地區都有遠高於前幾個世紀的經濟成長,第二個是生態環境的毀壞,第三個是高所得者(國家)與低所得者(國家)之間的差異日益擴大。這三個趨勢事實上息息相關。

二十世紀的科技發展讓很多國家的經濟在溫飽之餘尚可從事大量的資本累積,擴大經濟活動的規模與範圍。在早期那種「小就是美」,「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時代,各個經濟體系與大自然間,以及各個經濟體系彼此之間有很多餘裕的空間,這些餘裕的空間讓各種體系可以在保有各自的自主性之下相互依存,不會有壓迫感。這些餘裕的空間隨著經濟體系的擴張悄悄地一塊塊消失。

相對穩定的自然生態體系是所有生物活動的基礎,整個世界的總和經濟體系的發展有賴於一方面從自然生態體系擷取自然資源作為生產與消費的原料與動力,另一方面將生產與消費所產生的廢棄物排放回自然生態體系。幸運的是,自然生態體系有一種自動修復機能(regenerating mechanism),但是這種自動修復機能是有限度的。當整個世界的總和經濟體系的成長超過自然生態體系所能自動修復的極限時,氣候變遷、酸雨、土石流、空氣污染、地層下陷、各種動植物種類迅速減少等環境問題漸漸一一顯現。這是經濟體系的過度成長侵害到自然生態體系的自主性的結果。

另一方面,整個世界的總和經濟體系是由各個經濟體系(國家、區域)所組成,在總和經濟體系的擴張的背後,各個經濟體系卻各有消長,成長較快的國家或個人資本的累積速度亦較快,對各種資源的支配力相對提高,自然產生高所得者(國家)與低所得者(國家)之間的差異日益擴大的現象。在生態資源日漸減少的情況下,將來高所得國家或個人運用經濟力量對生態資源的支配(壟斷)極可能威脅到低所得國家或個人的基本生態人權,造成衝突。

在二十世紀末,從接二連三的環境問題中,人類總算意識到過去百年中盲目經濟擴張所造成的生態破壞,已經開始危脅到自己生存的環境,而提出了永續發展的共同理想。但是,由於各類環境問題之間是環環相扣的,在思考如何實踐永續發展的理想時,必需具有跨世代的、全方位的整體性視野,才不會有顧此失彼的遺憾,也才可以充分發揮整體的效率性。歐洲的「地球之友」組織所提出的環境空間(Environmental Space)的永續發展理念即具有這些特質。簡單而言,環境空間(Environmental Space)認為人類使用自然資源時不但必須考量環境的承載度(carrying capacity ) 而且必須實踐公平原則 (Equity Principle) 。在目前這個時代背景之下,環境空間指標具有的自然資源分配的公平及正義特質有其特別的意義。 除此之外,這個指標在實際執行上的優點是簡單,容易瞭解。

在眾多的環境問題中,氣候變遷是最早受到關注的全球性議題。氣候變遷的主要現象包括全球平均氣溫上升、雨量與降雨型態的改變、氣候變化的頻率與變動幅度都加劇(如聖嬰與反聖嬰現象、超級颱風)、海平面上升等。根據研究,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是人類活動所造成的「增強的溫室效應」。構成「增強的溫室效應」的溫室氣體有60%是二氧化碳。因此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為「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目前首要的目標。

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PCC)所設定的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標準是希望達成每10年溫度的改變不超過0.1oC以及在2100年之前溫度上升不超過2oC兩個氣候穩定的目標。這兩個溫度改變速度的限制是容許生態體系作調整以因應氣候變遷必要條件,也是讓有機體轉移(the "migration" of organisms)到適宜的氣候區所必須的。為了達到上列兩項目標,大氣層中二氧化碳的總量最好維持在450 ppm (parts per million)之內。目前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約為360 PPM,年排放量為6.0 Gt.。依此推算,2100年之前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總量不能超過每年20 億噸。若以2050年為達成永續排放量的目標年,根據上述目標以及未來人口趨勢的預測,在2050年時每人每年的永續排放量為1.7噸。

台灣的人均(每人每年平均)排放量在1980年時為4.23噸,1990年為5.71噸,到1997年更上升為8.53噸。換言之,在過去不到20年中,我們的人均排放量幾乎增加了一倍。在1985年以後,世界各國為了降低「溫室氣體效應」,世界平均排放量與OECD國家的平均排放量都維持穩定甚至下降,我們的人均排放量卻不減反增,增加的速度更是一枝獨秀。這個現象與大多數國家的努力剛好背道而馳。

對台灣這個蕞爾小島而言,氣候變遷的影響將會比其他大陸型國家更為嚴重。因為台灣多山與丘陵,海岸及平原地帶是人口密集,產業發達的經濟命脈所在。海平面上升將使海岸線向陸地退卻,再加上各地土地與地下水資源的過度開發,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造成海水倒灌、洪患的頻率及幅度增加,土壤鹽化等現象,很多人民的生命財產長期處於環境災難的威脅中。由過去十多年台灣所經歷的各種環境災害,我們應該學習到氣候變遷對海岸及平原狹小,土地資源缺乏的台灣的影響尤其嚴重。因此應該比其他國家更努力具體實踐各類環境保育措施,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的國際責任的分擔不應企圖以非已開發國家自居持觀望態度而延宕。

根據環境空間的方法初步估算,若2050年為達成永續排放量1.7噸的目標年,我們希望在第一個中期目標年2010年每人每年的排放量能下降為5.4噸,在第二個中期目標年2030年進一步下降為2噸。為了達成此一目標,能源的消費量及供給結構都得作調整。以消費量而言,每人每年的初級能源使用量必須由1997年的138單位(以十億焦耳為一單位),在2050年降低到永續使用量60單位。能源供給結構的調整主要為大量降低石化能源與核能的比例,而以再生能源取而代之。石化能源在每人每年的初級能源使用量中的比例將由1997年的86%下降到2050年的42%。核能的比例則由12%下降為0。再生能源的比例將由1997年的3% 大幅提高到2050年的58% ,成為能源供給的主要來源。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從目前的情況看起來環境空間的永續指標高不可及,但是如果我們認知許多環境問題之間是環環相扣的,溫室氣體效應減量的努力將有助於解決其他的環境問題。例如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可以減低都市煙霧、酸雨、和具毒性的化學污染等許多目前很嚴重的環境問題。避免森林的採伐,則不僅可以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還可以保存動、植物的棲息地,有助於解決物種滅絕的危機。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是該把時間、精神、與金錢用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努力上,還是用在環境災難發生後的救災上,其實很清楚。更何況在二十世紀人類不是也完成了許多如登陸月球這種在十九世紀看起來不可能的壯舉嗎!人類的智慧通常都是在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時展現,為了我們共同的未來,具體實踐永續發展的理想是從現在開始我們必須共同承擔的最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