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焚化爐‧還我生存權 (連署) | 環境資訊中心

拒絕焚化爐‧還我生存權 (連署)

2001年03月22日
稿源: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

共同聲明:新竹縣五峰鄉桃山社區發展協會﹔

     大清泉社區溫泉風景區自救會﹔

     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

行政院環保署在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八年間擬定離島地區及水源特定區十座小型一般焚化爐的興建計劃。在全台三十個山地鄉中,皆未見申請興建,唯獨新竹五峰鄉公所不顧鄉民反對,甚至以強姦民意的方式硬要將工程發包出去。日前,因此項焚化爐工程在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代辦工程發包流標,我們〈新竹縣五峰鄉桃山村〉才赫然發現本社區名列該項焚化爐興建計劃地區之中。

近幾年來由於行政院營建署在觀霧地區設立了「雪霸國家公園」,而五峰鄉為進入觀霧地區的必經〈唯一〉道路,國家公園的設置不但未對部落帶來正面的影響,更使得原來狹窄彎曲的南清公路交通事故不斷,觀光客垃圾量大增,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但卻未見鄉公所、林務局、國家公園等單位向遊客宣導相關知識。反倒是在私下偷偷的進行焚化爐的興建工程,這就是為了要消化掉觀霧地區遊客所帶來的垃圾,這個舉動更讓當地居民百思不解。

五峰鄉上坪溪流域乃是新竹「保二水庫」上游的集水區,鄉民們多以務農為生,而焚化爐設置於桃山村內,距離新竹縣政府都市計畫案的八十二公頃溫泉風景區僅有三公里之隔,一旦焚化爐營運後,其燃燒所排放的毒氣,將對周圍三十公里內的自然生態景觀、居民農作物及環境帶來莫大的浩劫。雪霸國家公園也因此而遭殃;不僅如此,以「保二水庫」飲水的大新竹地區、科學園區,也將受到嚴重的威脅,這無疑是台灣保育史上的一大諷刺。

因此我們基於以下理由,強烈反對焚化爐的興建:

一、本工程尚未取得縣府雜項執照之核發,即逕行舉行發包招標,已違反行政程序。

二、依本社區部落的自然生態、原住民人文景觀、交通區位等因素考量,皆非適宜之焚化爐興建地點。

三、由本社區部落負擔林務局及雪霸國家公園遊客垃圾廢棄物之處理,絕不符合環境衛生公平正義之原則。 四、歷來對小型廢棄物焚化爐之研究,皆顯示此種落伍的廢棄物處理方式難以達成環保之標準。

因此,我們強烈反對此項工程之興建,並懇請相關單位協助中止該項焚化爐之興建工程,及早避免一場對於原住民部落人文、生態的大浩劫,還我們一個乾淨而正義的生存環境。

至目前為止,桃山村清泉部落的居民已有將近兩百位共同連署反對此項工程了。也希望各位朋友一同為環境正義而出聲,參與我們反對焚化爐興建的連署。

拒絕焚化爐‧還我生存權網路連署

本文轉載自:原住民族電子報十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