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已充斥著幅射線-電廠仍然得以換發營運執照 (上) | 環境資訊中心

生活中已充斥著幅射線-電廠仍然得以換發營運執照 (上)

2001年08月21日
作者 傑奇‧艾倫‧朱利安諾 博士

奶奶

還沒講完整個故事

你卻沉默了

現在我回家了

我傾聽四方尋找你的聲音。

-- Jeanetta Calhoun

全美境內103座核能發電廠在往後幾年內,將面臨40年期限的執照換發程序,而許多環保人士認為大部分核能電廠無法通過這個關卡。這是由於建築法規與地震危險規範日趨嚴格,這些電廠有許多在今日根本無法合法建立。

另外,有相當多的證據顯示,許多核能電廠的建築結構中有瑕疵存在;而且,自從1979年三哩島、1986年車諾比事件後,越來越多人反對核能發電。然而,很少人認為我們很可能必須長期生活在輻射威脅之下。

但是布希政府強迫我們面對一個新的事實:不管這些核能電廠是否符合今日的安全標準,大部分都可能通過這次的執照換發。這使得我們更加接近另一次核能災難。

到目前為止,已有南卡羅萊納州和馬里蘭州的兩座核電廠、五個反應爐獲得執照換發,還有更多申請單位正在作業流程當中。

Calvert Cliffs核能電廠,位在華盛頓特區東南方45英哩處,巴爾的摩瓦斯及電力公司(Baltimore Gas & Electric Company)所有。(照片提供 核能管理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雖然布希政府已發表強烈聲明,支持對核能發電增加投資,並會盡一切努力維持核武工業在未來幾年能夠健全發展;當時柯林頓政府所做的政策改變,實際上已真正使得核電廠的興建更容易、民眾對建新廠更難加以阻止。

柯林頓政府的新規定包括:對特定類型反應爐採取一般性核可標準,以及在核發實際的電廠執照之前就先核准廠址的作業流程。

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告訴我們,因為執照的最長期限為40年,所以許多核能電廠組件的使用壽命均設計為40年,才能節省成本!這些老舊的設備在執照換發之後,仍被允許繼續運作。

目前全美約有20%電力產自核能發電廠。第一期核發的營運執照將在2006年到期,全國的反應爐執照約有10%將在2010年底前到期,而超過40%將在2015年前到期。

核能電廠所有人有權決定是否申請執照換發。該公司內部則必須符合核能管理委員會的安全規定、並決定執照換發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的標準。然而在今日電力匱乏的環境中,執照換發肯定會被認定是划算的。

全文與圖片詳見:http://ens-news.com/ens/jun2001/2001L-06-01g.html
版權歸屬Environment News Service (ENS),環境資訊協會 (李眉君 譯, 李欣哲、蔡麗伶 審校)
中英對照譯稿請見:http://e-info.org.tw/issue/energy/2001/sub-energy010821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