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CAS 最高罰10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冒用CAS 最高罰100萬

摘錄自12月27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農產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病死豬肉、農藥殘留、養殖魚或畜禽用藥不當、冒用優良農產標章等食品安全問題不時傳出。但現行法令和制度對農產品產銷過程規範不夠,有時出了問題甚至無法可罰,農委會27日推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從消費者權益出發。草案規定農產品的生產過程,必須完全符合法定生產規範,上市後必須提供生產履歷。未經許可的農產品不能隨意使用法定標章,違法濫用、冒用CAS等法定標章,生產者最重可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