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環保新措施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2006年1月環保新措施

2005年12月30日
本報訊

環保署2006年1月起將有許多環保新政策及措施,羅列如下,提醒讀者注意。

1.垃圾強制分類全面實施

垃圾強制分類第2階段將於2006年1月1日全面實施,民眾於倒垃圾時需將垃圾分類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3類。初期有3個月勸導期,期間若民眾被發現有未分類情形,會被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被要求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勸導期以後,2006年4月1日起,民眾如違反分類規定執意排出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2.機車未定檢無法換發行照

明年起,機車岀廠使用滿三年以上若沒有每年定期檢驗,除了會被處以2千元之罰鍰外,並會被禁止換發行車執照。



3.溴化阻燃劑列入毒性物質管制

2006年起,電子電機業常用的防火藥劑──阻燃劑八溴二苯醚及五溴二苯醚等,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加以列管限用。

4.買電動機車的補助期限延長

「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延長補助期間2年至2007年11月30日止,申請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止,每輛補助3,000元。 「高污染老舊機器腳踏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機器腳踏車補助辦法」補助期間至2007年6月30日止,申請補助者應於2007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每輛補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