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甘肅湖南兩起重大環境事件源於「行政不作為」 政府有關責任人應受到嚴厲查處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潘岳:甘肅湖南兩起重大環境事件源於「行政不作為」 政府有關責任人應受到嚴厲查處

2006年09月15日
摘錄自9月14日中國環保總局網站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就近日連續發生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向媒體進行通報,說甘肅省徽縣水陽鄉群眾血鉛超標和湖南省岳陽縣飲用水源砷超標事件,是典型的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嚴重失職、瀆職而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環境事件。

潘岳在介紹甘肅徽縣血鉛超標事件時指出,長達10年的違法排污,當地政府與環保部門難辭其咎;接著對於湖南岳陽砷超標事件,在擅自違法開工建設並違法排污長達1年多的時間裡,當地政府與環保部門同樣難辭其咎。潘岳說,兩起重大環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責任在企業,實則根源在當地政府。為追求一時的經濟發展,漠視人民群眾的健康,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充當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