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港開發對漁業衝擊協調會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和平港開發對漁業衝擊協調會

2000年06月09日
作者:謝沐璇 花蓮報導

台灣,06-09-2000(ETF)-6月8日下午二時在花蓮縣秀林鄉崇德村辦公室,由花蓮縣政府主辦一場和平港開發對漁業影響的協調會。會中和平港公司、崇德漁民自救會、花蓮縣環保局、花蓮縣漁業局、經濟部工業局、以及花蓮區漁會等相關單位均派員參加,由花蓮縣環保局長擔任主席。

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79年即劃定花蓮和平地區為水泥專業區。因為交通及水泥運輸的考量,於83年提出興建和平水泥工業區專用港計劃,並於83年3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審查。而目前唯一進駐和平工業區的台灣水泥公司,在同年6月底,因未完成環評審查承諾事項即先行動工,造成激烈的產業、環保抗爭,並遭工業局勒令停工處份,限期內完成承諾及改善才得重新開工。

對於附近海域及漁業衝擊相關的承諾事項,主要包括:取消大量開發土方海拋計劃,兼施以養灘取代;由區漁會指示數量與地點放置人工魚礁;並依漁會指定時間拋放魚苗。目前和平港的工桯進度已超前,已完成堤頭工程。 本次協調會起因於和平港開發行為的影響範圍,遠大於環境影響評估時的估測。

崇德連同和中、和仁地區定置漁民表示,和平港的養灘、海拋砂石隨沿岸流漂送南下,定置網片因而卡上砂石土塊而重量增加,使得網具的受損率大大提高。對此,要求應由第三公正團體出面,調查並證實污染範圍,已遠迢過先前環評的估算範圍,並比照先例進行賠償事宜。另外,在和平港南側進行養灘工程所堆置的砂石,造成定置漁業者膠筏難以搶灘上岸,影響漁業作業,漁民因此提議和平港應開放漁船暫時性的入港停放,或照價收購船隻膠筏。

區漁會總幹事表示,對於目前土方海拋的施行點是否依據環評承諾;以及養灘工程是否依正確程序—即土方經過洗選後堆置灘面—、或是堆於灘面再進行洗選,任由大小砂石沖流入海,這二事均影響漁獲甚大。對於環保局是否確實舉發,目前雖已行文縣政府要求公佈舉發明細,但仍無回音。至於為減少海拋砂石量而採用的養灘工程替代方案,對海域環境的真正影響,恐怕在今夏颱風過後,會更明顯的表現在漁獲上。

對於自救會漁民表述事件,和平港公司答覆:關於和平港開發對漁業的賠償事宜,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承諾事項,其劃定的影響範圍內定置漁業權已完成賠償事宜,同時養灘工程、拋放人工魚礁及魚苗也依漁會指示一一完成,對於劃定的影響範圍以外的定置漁業權賠償,恕難做到。至於漁船暫停工業港的可能性,工業局說明工業港的使用管理已劃歸工業局掌管,規定上並無商港或漁港之功能,於法無據,所以不能開放使用。港公司表示,但對於天災或急難救助有需求時,港公司定會盡力幫忙。

東台灣環保聯盟則認為,身為漁政單位的漁業局應出面為漁民謀福利,擔任協調會主席;而環保單位應為列席者,並對於和平港開發行為的污染、以及污染是否超過原劃定範圍進行舉證說明。對於協調會中,和平港公司表示一切按工業局之核可施工,並無違法情事;而工業局說明工業港之開發已全權轉交港公司,賠償事宜應找對頭,東台環盟認為事業開發單位及事業主管機關解決衝突的誠意不足,表示失望。

會後,雙方達成的協議在十五日後,由自救會民眾搜集開發造成的污染證明,依環評報告審查之承諾事項,提交花蓮區漁會,由花蓮區漁會會同經濟部工業局進行協商解決之道。並於一個月後(7/8)說明協商後的解決方法。自救會民眾並在會後,攜工業局長官及和平港總經理現場察看網具卡陷土石的狀況。




作者:謝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