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鵝公路樟樹的浩劫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屏鵝公路樟樹的浩劫

2006年11月09日
作者:朱玉璽(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執行長)

可能因擋住招牌而被攔腰砍斷的樟樹日前有人反映在台1縣內埔外環道的路樹,有不少樟樹被強剪或被截肢,因此本中心開始沿著內埔外環道來做調查,發現路樹因強剪或被不當砍除非常嚴重。

台1線屏鵝公路由南往北經過美和技術學院,往內埔外環道,快到往萬丹的復興路的右側,發現有2處樟樹的種植區樹早已不見,只剩空蕩蕩的植區,之後有18棵樟樹被強剪,其側枝被強剪過度而枯死,日後有些樟樹將會因此而枯死,而有些被強剪的樟樹則元氣大傷、為了生存而從側邊長出一些樹葉,樹型不健全而苟延殘喘,從其修剪的切口早已枯乾可知,18棵樟樹早已在3、4個月前就已被強剪;而對面則有4、5棵因過當修剪而枯死,往前走在經過復興路紅綠燈之後的台1線右側,印入眼簾的樟樹更慘,有3棵已被攔腰砍斷,砍伐的時間可能超過了3個月以上,這3棵樟樹相信不久後即將死亡,因為依靠其光合作用的樹葉絕大部分已經長不出來,之後約有13棵樟樹及對面有9棵樟樹也被強剪過當,原先樟樹的樹型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側枝旁長出的稀疏樹葉,強剪處的部分絕大部分都已枯死,很湊巧的被截肢的3棵及附近被砍的約近40棵樟樹,都很接近一家汽車旅館,由北往南經此出,其中截肢的3棵最靠近此看板,砍除了這3棵樟樹剛好可以很明顯看到汽車旅館的看板,不僅令人懷疑其間是否有關係,因此在此要譴責破壞這些樟樹的民眾,並呼籲公權力要積極調查此一嚴重毀損縣民綠色公共財的行為。

4米6以上理平頭式的強剪小圖縣府工務局的不當修剪(樹高4米6以上要理平頭式強剪)

台1線屏鵝公路內埔外環道,經過往萬丹的復興路對於之前因強剪過當而造成路樹的死亡,負責維護的縣政府養護課似乎不以為意,最近一次的修剪,有722棵樟樹要修剪,從今年10月1日修剪了7天共修剪了約500棵,縣府工務局養護課要求承包商修剪樟樹,樟樹樹高不能超過4米6,造成有30棵樹齡已有20 年左右的高大樟樹,其往上的粗大主幹被砍除,這種理平頭式強剪,無異是宣告樟樹的死刑,樹枝因為往上的主幹或側枝被砍除後只能往下萌蘗,未來樹型會更亂,反而增加維護人員的困擾及增加維護經費,而樹體因為結構嚴重受損,容易因風而傾倒或被颱風吹倒,再者由於鋸斷面所造成的傷口未用瀝青塗抹表面,病原易從此侵入造成感染而枯萎;這些高大樟樹其美麗樹型及重要的生命力,幾乎已被破壞殆盡,現任蘇貞昌院長在擔任縣長時,所種下的百里路樹,也將因樹高不能超過4米6的荒謬修剪規定,而破壞了其長遠的美意,造成內埔外環道的樟樹面臨全面大小不一的損傷。

已被強剪死亡的樟樹公部門仍舊麻木不仁仍舊蠻幹強剪到底現場共同勘察的縣府承辦人員林技士也承認過當,未來要調整修剪辦法,改為路樹4米6以上的枝葉以疏枝為主,而4米6以下的枝葉會妨礙安全者則予以淨空而不影響安全者亦採疏枝的方法處理。

雖然路樹4米6以上的枝葉以疏枝為主,是比較好的修剪方式,但是如果過當疏枝亦會造成路樹生命力的弱化甚至死亡,筆者亦不贊成「防風性修剪」,因為高大茂盛、穩定平衡的之行道樹無需修剪,只有影響安全、病變的枝葉才須修剪。

4月份的不當強剪造成民怨仍未記取教訓

據了解,屏東機場西側外環道高大的鳳凰木約有1、200棵,已經成為縣民稱道的樹色隧道,但是今年4月份縣府工務局養護課要求包商樹高不能超過4米6的修剪規定,造成美景消失、鳳凰木的死傷,被民眾檢舉與告發,才調整為4米6以上的枝葉以疏枝為主,養護課並未記取過往的教訓,造成不當錯誤接2連3發生,事隔才不到半年,內埔外環道近500棵的樟樹又被強剪,可見縣府養護課的路樹修剪規定極為不專業且死板,路樹不能超過4米6以上的規定,應該只能適合小苗或小樹,當樹齡超過7、8年以上有些數種已經極為高大,4米6以上可能早已是它的主幹及樹冠,若是砍除了4米6以上的樹幹及枝葉,這將幾乎是以截肢的方式來對待它們,未來屏東縣的路樹不僅沒有綠色隧道的美景,縣民所看到的是一棵棵粗大的主幹夾雜一些小枝葉的『電線杆樹』,美感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傷痕累累的大樹傷亡景象,在此呼籲重視生態的曹縣長能正視這個問題,全面檢討路樹不當的修剪辦法,訂出符合安全、美觀、生態、文化內涵及有前瞻性的路樹維護辦法。

死餐廳為了私利而濫砍路樹(公路總局應該積極發揮公權力)

剛出內埔市區往屏東市區的台1線約200-300公尺處,之前餐廳業者已經向公路總局第三工程處反應須要移除5棵樟樹,維護單位在壓力下移除了5棵,但是據公路總局負責養護的潮州工務段表示,餐廳前有11棵樟樹,商店因為怕路樹影響其招牌或進出,硬生生的把樟樹上方發展側枝的地方砍掉,樟樹只剩下一根主幹,原先樹高約有6公尺以上,現只剩不到3公尺,被砍下來的粗大枝幹被隨意棄置水溝,這些樟樹被無辜的以近乎截肢的方式,殘暴的砍傷,依其受損的程度,未來將很快就會死亡,除了嚴重毀損公物之外,並破壞了縣民的綠色公共財。

本中心呼籲公路總局不能再漠視與消極,必須立即展現公權力,針對隨意毀損路樹的店家,給予提出賠款並要商店提出護育的措施,而此餐廳為了做生意不顧11棵已有20年以上樹齡的樟樹生命,漠視全縣民的綠色公共財,在此呼籲餐廳業者必須公開承認錯誤,並向全體縣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