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弊案 北院裁定顏萬進等四被告交保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投纜車弊案 北院裁定顏萬進等四被告交保

2006年11月09日
摘錄自11月9日中時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地方法院9日審理北投空中纜車BOT新建工程弊案,經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等被告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顏萬進、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蔡佰祿分別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秘書蔡銘添和技士許國榮則分別以20萬元和10萬元交保,四人均被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