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公佈新條例 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最高罰5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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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公佈新條例 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最高罰5萬

摘錄自11月17日遼瀋晚報瀋陽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瀋陽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草案表決稿)16日獲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審議通過。條例中進一步明定,晚上10時至次日6時,在瀋陽的人口密集、需要安靜環境的重點保護區域內,建築施工不得產生擾民噪音。此時間內如果施工單位產生噪音,可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並可以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另還明定:中、高考期間產生噪音污染的,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最高罰款500元﹔晚6時後做室內裝修的可罰款500元。

目前具體實施日期尚未確定。一旦正式實施,各種噪音將依產生單位由不同的所屬部門負責。如商業經營歸公安機關;工業噪聲、市政施工規環保部門;交通行政部門負責交通運輸、城市鐵道交通等噪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