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男子沒帶寵物貓看病被判有罪併科罰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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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男子沒帶寵物貓看病被判有罪併科罰款

2006年11月22日
摘錄自11月21日中廣新聞網雪梨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澳洲一名男子因為沒有及時帶他養的貓看病、也沒有為牠申請安樂死,被法院判決有罪,罰款567元澳幣,還被警方按了手印,登記了犯罪紀錄。國際性的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澳洲會長歐宣尼西對這項判決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對其他人的最好警告。

住在雪梨市的49歲男子瓦希洛克斯,養了隻貓。據紐頓地方法院法官說,這隻貓得了貓科愛滋病和皮膚病,瓦希洛克斯沒有帶牠去看獸醫,病重無藥可救時,也不向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申請注射安樂死,因此判決瓦希洛克斯500元罰款以及67元法庭費,合計567元。



瓦希洛克斯被判有罪後,警方要他蓋手印及簽字,登記成個人犯罪紀錄。防止虐待動物協會雖然不算政府組織,但是具有保護動物權益、管理豢養寵物、牛羊屠宰衛生以及監督家畜農場等極大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