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決與開立解約 損失約30億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電決與開立解約 損失約30億

2006年11月23日
摘錄自11月2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避免國內第二大承包商開立工程財務危機拖垮核四建廠時程,台電公司向經濟部提出與開立工程解約的建議方案。台電預估損失最高達30億元。核四一號機98年7月運轉承諾因此跳票。

開立公司承攬核四5項工程,合約金額約55億元,台電目前已估驗金額約0.79億元。台電指出,開立近期均未派出工程人員執行相關工程,且發生被部分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等重大事端,台電認為,開立已無繼續履約能力,決定解約。開立工程9月初傳出財務危機,台電最近才從開立工程的財務顧問得知確實數字。開立工程積欠下包商工程款僅4000萬,財務漏洞卻高達60億元。台電評估,資本額13.8億元的開立工程雖是核四工程的國內第二大承包商,但55億工程再怎麼賺,還是無法徹底解決財務缺口。

經濟部次長謝發達指出,台電未收取差額保證金,主要因為與開立 的合作已簽有2億元履約保證金,台電作為並無涉及不法。但因執行方式有「討論空間」,經濟部將追究相關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