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縣強化專案環評監管 3年否決污染嚴重專案21個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江縣強化專案環評監管 3年否決污染嚴重專案21個

2006年11月30日
摘錄自11月29日中國環境報江西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自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江西省九江縣連續3年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到100%。九江縣規定,所有建設專案和專項規劃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發改、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對房地產開發專案,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建設規劃部門不得發放規劃建設許可證;項目設計時必須預留生活汙水處理設施位置;專案竣工驗收,在環保部門未通過驗收前,建設部門不予驗收。九江縣規範審批制度,堅持分級審批,不越權審批、違規審批。2003年以來,環保部門共否決污染嚴重專案21個。為切實加強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管理,九江縣實施部門聯動機制,每年由縣環保部門牽頭,組織發改、工商、建設等部門聯合對建設專案「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核對工商註冊企業與環保審批企業情況,確保當年建設專案全部進行環評。3年來,凡落戶九江縣的建設專案,環評率和「三同時」執行率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