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污染損失近10億 湖北立法保護農業環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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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污染損失近10億 湖北立法保護農業環境

2006年12月01日
摘錄自11月30日中新網湖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湖北省農業廳11月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新修訂的「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已經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將於12月1日起實施,將依法加強對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防止農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長期以來,由於工業「三廢」和城市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未經處理大量排放,農業投入品如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的不科學、不合理的使用,對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農田灌溉水和漁業水質、農田土壤以及農田大氣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湖北省農業廳廳長陳柏槐說,每年因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10億元,相當於每個農民每年增加環境污染負擔25元。化學物質使用總量增加且盲目使用,使2004年化肥和農藥的使用量分別為1990年的2倍和7倍;另外,中國加入WTO後,國際農產品市場的綠色和技術壁壘越來越嚴苛,對農產品品質和農業規模化生產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必須依法加強對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