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整治洞庭湖區造紙業



摘錄自12月15日中國環境報湖南報導

湖南省日前下發了《洞庭湖區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實施方案》。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春賢明確指出:要痛下決心,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洞庭湖區造紙污染問題。

在2006年12月31日前,凡無有效的污染防治設施或長期超標排汙的化學製漿造紙企業一律停止生產,由省政府下達停止生產企業名單,由企業所在地市政府責令停止生產。湖南省政府在實施方案中隨文下達了洞庭湖區第一階段8家停止生產的化學製漿造紙企業名單。

9月時,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率環保執法檢查組,赴常德、益陽、岳陽3市重點抽查了環洞庭湖地區11家造紙企業。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目前洞庭湖區造紙企業達101家(製漿造紙25家、廢紙造紙76家),分佈在3市的15個縣市區。除了兩家企業擁有較為完善的汙水處理設施外,其餘造紙企業生產規模偏小,違法直接向洞庭湖排汙行為非常突出。

 


發表時間: 週一, 2006-12-18 12:39 提交人: 張文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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