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廈門泉州 推廣天然氣公車



摘錄自1月9日華東新聞福建報導
福建省政府日前貫徹《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實施意見,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糧和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十一五」期間,福建將鼓勵小排量汽車及節能交通工具的使用,並從2006年起在福州、廈門、泉州等有條件的城市逐步推廣天然氣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和電動公車。

 


發表時間: 週一, 2006-01-09 17:31 提交人: 范景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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