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動物幫兇?15元髮夾是真的皮草



摘錄自1月10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中國用殘忍手法殺害動物取皮草,飽受批評,台灣動保團體調查皮草進口量發現,台灣1年進口1萬多公斤廉價中國皮草,1公斤才395元;市面常見的平價皮草別針、圍巾、滾毛邊外套,都用中國皮草,讓台灣人成了虐殺動物的幫兇,1年用掉近7萬隻毛皮動物。

 


發表時間: 週二, 2006-01-10 18:38 提交人: 莊潔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03-14 23:33 提交人: CO2 (沒有被驗證)

一年用掉7萬隻。也就是一年殺7萬隻。
試問,寫這篇文章的人是否是個素食主義者?
一年殺七萬隻,平均一天不到二百隻。
我們看一下巿場上待宰的動物,一個傳統巿場一天就不止二百隻了。
同樣是生命。能因為有皮毛,就比較尊貴。
就要去保護,而其他的就是該死,該讓人吃嗎?
很多事情的觀點,不是應該要平等嗎?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6-29 11:02 提交人: being (沒有被驗證)

靠山吃山, 靠海吃海, 人活著就會要吃, 就有其他生命被吃.

有的人用宗教的角度, 在論述有情眾生; 有的人不想見血, 或自己不殺生, 但, 吃就不禁口; 有的人吃魚, 不吃整條, 但吃魚排...; 原本標準就不一, 自然就很難去討論.

我每次想到達爾文的年代, 開著船, 跑來跑去, 沒有冰箱, 怎麼辦? 也是一路走, 一路吃, 抓了龜, 就把他弄上船, 翻過來當活肉罐頭等著宰殺...

做物種研究的學者, 那個不是滿手血腥? 以前, 環境較好的年代, 為了有效取樣, 做魚類調查, 還不就沿路丟白信, 再回頭撈? 只是, 現在不比從前, 大家都希望減少不必要的"採樣", 手法也更細緻了.

不過, 我比較好奇的是, 新聞中用"殘忍手法"來描述中國宰殺那些動物. 這一點倒是比較令我在意, 雖然我也知道在台灣, 我們吃的豬肉, 有很高的比例為了賣相好, 肉的顏色漂亮而被灌水, 綑綁... 等等, 死狀也很慘. 但, 英國人打獵, 還不是追著獵物跑, 對人是運動, 對獵物可是逃命....

前一陣子那個海豹, 用棍棒打死...捕魚, 捕鳥...連帶死在網上的也不上, 為了捉一隻放生鳥來賣給人來積陰德, 背後要死個一二十隻...

我們說別人殘忍, 外國人可是說我們虐待狗, 吃鯊魚是野蠻人, 但是, 老外把鯊魚變成鯊魚軟骨膠囊, 卻變成高價的健康食品, 放在光鮮亮麗的店裡陳售....難道就比較文明?

反正, 這世界就是這個樣子, 好壞並呈, 講別人不好的, 自己也有很多的盲點... 所以, 我常覺得, 不要過度把別人給妖魔化, 但, 我們還是要努力去做. 不然, 我們也不會進步, 套句一位前輩的玩笑話, 互相吐槽求進步囉.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9-14 09:10 提交人: 江瑋平
那些身有皮毛的動物,並不因皮毛而尊貴,而是因牠們是珍貴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系一部份而尊貴。既然我們不吃牠們,而皮毛又不是人類維生所必須(替代品多的是),那麼,難道牠們不該被保護? 至於人類養來吃的動物,又難道可以和這些野生動物等量齊觀嗎?每種生物都有牠們的創造目的,請不要拿齊頭式的假平等來詭辯、進而否定野生動物保育的目標好嗎?
發表時間: 週六, 2007-09-15 22:24 提交人: co2 (沒有被驗證)

請注意,原文說的:"讓台灣人成了虐殺動物的幫兇"。
而虐殺動物可不分養的還是野生的。

而如你說的:"既然我們不吃牠們,而皮毛又不是人類維生所必須(替代品多的是)"
人一定要吃其他動物嗎?(替代品多的是)

再如你說的:"每種生物都有牠們的創造目的,請不要拿齊頭式的假平等來詭辯"
我倒想問問,人這種生物被創造的目的是什麼?
是一種病毒?還是一種有私心的仲裁者?

這句話是你說的:否定野生動物保育的目標好嗎
我可沒有否定動物保育的行為。
只是你只限於"野生"
而我擴大到動物。

如果只有野生動物要保護。為什麼你虐待你養的狗、貓是違法的呢?
在台灣執法還不嚴。在美國是會判刑的。至少在動物頻道是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