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租地禁種19項農作 小農歡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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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租地禁種19項農作 小農歡迎

2007年01月12日
摘錄自2007年1月11日聯合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糖土地出租新政策本月上路,對鳳梨、甘藍等19種農作物設限,規定全年不得種植,但允許部分在夏季種植;小農戶表示歡迎、大農戶則不以為然,台糖幹部說:「土地如租不出去,恐怕只有造林種樹了。」這項新政策,主要著眼於農作物產銷平衡。假如農民與通路商契作或拿到國外訂單,即使種植作物在設限項目,仍可與台糖等相關單位研議,以專業區方式栽種。

農委會與經濟部協調台糖土地出租事宜,去年底達成相關政策共識,規定標租地全年不得種植水稻及香蕉、鳳梨、木瓜、柳橙、芒果、文旦柚、荔枝、番石榴等水果;落花生、甘藷、甜玉米3項雜糧;大蒜、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蘿蔔、西瓜、洋香瓜7項蔬菜,除大蒜外,其他6項允許夏季種植。台糖屏東區處農場經營課長邱耀生說,新標售土地按新制處理,舊標售部分則在當期作物收成後,也要回歸新制,否則種植申請時不會核准;新制剛上路,標租作業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