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將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環境成本改革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江西將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環境成本改革

摘錄自2007年2月2日中國環境報南昌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江西省將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對電價、水價等進行改革。

2007年將全面開徵汙水處理費;所有城市均開徵垃圾處理費,並可與水費、電費、燃氣費同時收取,以提高徵收率。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限制類企業加價;鼓勵用電企業與發電企業雙邊直接交易;按照補償發電成本、使投資者獲得合理收益的原則制訂上網電價。完善煤炭成本構成,將煤炭礦業權取得、資源開採、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安全生產以及資源枯竭後的退出成本列入企業成本核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