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燈管含毒物 春節大掃除期間宜妥善回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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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燈管含毒物 春節大掃除期間宜妥善回收

2007年02月16日
本報2007年2月16日台北訊

農曆春節假期明(17)日開始,民眾除舊佈新進行大掃除之際,環保署提醒民眾,如果要丟棄老舊照明燈具,應記得先將燈管、燈泡等照明光源零件取下,妥善回收防止破碎,避免廢照明光源中有害物質洩漏對環境品質及民眾健康產生衝擊。

廢照明光源例如日光燈,因含有重金屬物質汞,如果沒有妥善回收處理,釋放到環境中,對生物和人體都將產生間接、慢性的傷害,長期甚或可能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且其材質主要是玻璃,較易破碎。環保署提醒,為避免於回收過程中破損,導致汞蒸氣溢散及遭到意外割傷,最好的方法之一為將換下的廢照明光源放入包裝新品的紙套中回收,以避免破損造成意外,同時也請民眾全力配合回收工作,共同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環保署呼籲,民眾使用後產生的廢照明光源,可送交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經銷體系(即販賣照明光源的商家)逆向回收點或地方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民眾可選擇自己最方便的方式進行回收,相關問題可打環保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