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六輕將投資30億元,把汽電廠的排煙脫硫設備增設「鈣基法」一項,此法將吸收排氣中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降低空污SOx排放,更將年產36萬2340噸的石膏,可運用於石膏板與水泥添加劑。台塑表示,將與國內石膏業者環球水泥公司合作,並以內銷為主。
鈉、鎂基法廢水衝擊海洋生物 台塑:「鈣基法」較友善環境
六輕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要在汽一、汽三廠排煙脫硫設備增設「鈣基法」一項,環署於在3日進行第二次初審會議,小組雖認為此舉是「較好」的技術,但仍要求六輕補件說明如何認定產出物二水石膏是產品或事業廢棄物,分別的後續處理流程及相關去化流向。
相對於六輕目前以鈉基法、鎂基法進行排煙脫硫,鈣基法較友善環境。台塑指出,目前興達電廠、台中電廠、台泥和平電廠皆已採用。雖然成本較高,但年產36萬噸的石膏一年也有1億元的產值。
現行鈉基法、鎂基法,是電廠收集產生的SOx廢氣後,使用排煙脫硫設備,混合廢氣與抽取的海水,產生含有硫酸鎂、硫酸鈉等廢水,經處理後再排放入海,有造成海水酸化、衝擊白海豚等生物的疑慮。
此次變更提出,以鈣基法將吸收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將可減少用水量、污水量、與污泥量,產出符合CNS379標準的石膏。
但在上一次的審查中,台塑並未明確提及石膏的後續如何去化,在討論過程中,才坦言將與環球水泥合作,也因此小組要求補件說明相關運送、交通影響及車輛管制規劃,也要交代石膏貯存規劃及後續產出物去化流向。
環委:是產品或事業廢棄物 須謹慎討論
「從污染防治設備變成製程,也是很奇怪。」小組召集人劉希平直言。由於六輕是增設鈣基法,但並未完全以此取代現有的鈉基法、鎂基法,台塑仍保留了切換、調配空間,若石膏無法銷出,也可能回到鈉基法、鎂基法。
此次會議討論,仍在釐清這些石膏如何認定是產品或事業廢棄物,及分別的後續處理流程及相關去化流向。雲林縣政府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指出,若依慣例,縣府會認定為廢棄物,但也有意見擔憂,認定為廢棄物後,去化上也許會發生問題,仍須討論。
小組認為,雖然此次變更對環境是好的,但須釐清是產品還是廢棄物,經濟部與地方政府也該參與,不能演變成由環評來「背書」其為產品。否則若去化不順利,淪為36萬噸的「廢棄物」,可能有處理的問題。
事實上,工業產生的爐碴等可利用物質,如何認定「是產品還是廢棄物」已困擾社會許久,也因此立院正在修正《廢清法》。即便出廠時認定是產品,但在「失去市場價值」時,就將認定為廢棄物,堆到不對的地方仍可用《廢清法》開罰。
此次小組要求台塑再次補件,也指出下次會議時,經濟部工業局與能源局都應出席,釐清這些石膏如何認定為產品與廢棄物,也有助其他汽電廠後續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