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再起 | 環境資訊中心
我們的島

東山再起

2007年03月01日
文字:陳佳珣(公共電視記者);攝影:陳忠峰(公共電視記者)

烏山頭水庫旁邊的掩埋場,是否污染嘉南地區2百萬人的飲用水源?東山嶺南村設掩埋場一事,這是第三次做專題,對於這件事的進展,我一直在注意,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針對永揚的環評說明書中資料不實,以偽造文書罪起訴永揚公司負責人,以及負責撰寫環說書的顧問公司相關人員,這在環境史上具有相當的意義。以永揚掩埋場為案例檢討環評制度再恰當也不過,也期望環保署正視環評制度面的問題。

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是台灣環境史上,第一起因為環境影響說明書的資料不實而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件。這個掩埋場是否會汙染烏山頭水庫的水質,衝擊嘉義縣以及台南縣市2百萬人的飲用水安全。

台南縣警察局以同一時間、同一處所有2個活動為由,撤銷嶺南村民的集會遊行案。為了讓台南縣市居民了解,自己飲用的水源──烏山頭水庫可能遭受汙染,嶺南村民和環保團體辦了兩次苦行,台南市的苦行順利結束,但在台南縣,原本已經核准的集會遊行,台南縣警察局後來發現和花卉展的開幕活動撞期,於是以同一時間、同一處所有2個活動為由,撤銷嶺南村民的集會遊行案。民間團體抨擊遊行路線與花卉展場地並不衝突,警方擴大解釋根本是侵犯人權。遊行雖然被撤銷,但嶺南村民決定前往縣府參加花卉展的開幕活動,也和新營分局達成共識,村民不會破壞花卉展的作品,也不會喊口號,只散發宣傳單。

嘉南地區大多數的民眾是看了宣傳單才知道,自己喝的水來自烏山頭水庫,並有個掩埋場緊鄰著烏山頭水庫集水區,也希望水庫旁邊最好不要設掩埋場,也有民眾表示,政府要這麼做,人民哪有辦法。

烏山頭水庫在1930年竣工,由被尊稱為「嘉南平原水利之父」的八田與一規劃,也因而造就了嘉南平原廣大的糧倉。一開始純粹只作為農業用水,後來曾文水庫完工後,也把水引進烏山頭水庫,運用烏山頭水庫的既有的供水系統。從此,烏山頭水庫不僅肩負著農業的生機,也是嘉南地區工業和民眾生活的水源頭。

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興建之前,曾經是提供當地居民飲用水源的水池。和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只有一路之隔的南盛隆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開發案,正在內政部進行區域計畫變更,從廠址內廣大的水池就可以知道,這裡的地下水相當豐沛。在這個掩埋場的隔壁,是已經完工的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在興建之前也有個水池,還曾經是當地居民的飲用水源。

嶺南村民從地質條件質疑掩埋場的結構安全。牛稠子斷層通過永揚和南盛隆掩埋場,一層不透水布勢必無法承受垃圾和重機械的重壓而破裂,垃圾滲漏水就會汙染地下水。永揚掩埋場外圍的結構裂開,許多水泥修補的痕跡,確實會讓人擔心掩埋場的汙染問題。嶺南村民更進一步提出工研院和中油的地質調查資料證明,如果汙水滲漏到地底下,就可能順著烏山頭向斜流入水庫的集水區。

烏山頭水庫的水質,關係著嘉義縣以及台南縣市2百萬人的飲用水安全。沒有人願意和掩埋場做鄰居,但廢棄物終究要有去處,讓它隨意亂竄對環境危害更大。也因此掩埋場的設置更需要與在地居民溝通,並且詳實的做好各項評估與汙染防治。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設置過程充滿爭議,業者和居民各說各話。2002年,嶺南村民踏上抗爭之路,他們提出最有利的著力點,就是烏山頭水庫可能會被汙染,為了釐清疑慮,台南縣環保局在環評大會中召開監督會議,一直到現在,烏山頭水庫會不會被汙染仍舊沒有答案,民間團體和嶺南村民對此會議不抱希望。

司法介入調查,是這個案子重要的轉折。去(2006)年九月,台南地檢署陳鋕銘檢察官以環境影響說明書的資料不實,依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了永揚公司的負責人,以及撰寫環評說明書的顧問公司相關人員。

環說書的內容不實是常態,但是,不管環說書內容如何荒謬,一旦通過環評,開發單位就擁有合法開發的尚方寶劍,從來沒有人為環評不實負責。現行的環評制度,是由開發單位出錢委託顧問公司,撰寫環境影響說明書,然後送到環評主管機關審查,造成顧問公司受制於雇主,無法忠實呈現開發的負面影響,制度面的根本問題環保署必須面對。現任環保署環評委員的詹順貴律師建議,由開發業者繳交一定比例的基金給環評主管機關,由環評主管機關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截斷開發單位直接給他的壓力,才能客觀公正的呈現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影響。

嶺南村民和警察成了花卉展上最大的人潮。嶺南村民和警察成了花卉展上最大的人潮。前一天下午6點多,嶺南村民接到台南縣環保局來電,並且傳真告知,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所有審查,在司法審判結束前,完全停止。台南縣長也與居民溝通,由民眾建議的專家學者,台南縣政府委託調查地下水是否會流向烏山頭水庫。

但村長陳顯茂並不滿意,並表示檢查官已經起訴相關人員,但依照廢清法研擬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已經構成撤銷的要件。台南縣環保局表示,有關不實的部分,一切尊重司法審判。

今年除夕這一天,嶺南村民來到總統老家苦行,這樣的動員、遊行,對村民、對社會都是一種耗損,環評制度如果不改革,台灣社會將會持續這樣的輪迴。

採訪側記

期望其他縣市的檢調單位像台南地檢署能夠主動偵查,圖為陳鋕銘檢察官。為陳鋕銘檢察官喝采!台南地檢署,讚!

幹記者這麼久,看太多環評不公不義的事,但又能如何?環評主管機關,不管是環保署還是縣市環保局,對於環評內容的疏漏與謬誤,總以「經過環評委員審查通過」來回應。通過環評合法程序成了行政單位的護身符,也讓開發單位擁有「合法」開發的權利,因為環評不實而權益受損的人民、環境,還是求助無門。但環評主管機關和開發單位以及纂寫環說書的顧問公司,從來沒有人因為環評不實而付出代價。

永揚掩埋場一案,地方居民蒐集相關證據向檢察官檢舉,陳鋕銘檢察官有檢察長的支持。長期以來,司法在維護社會秩序,打擊不法反罪,有目共睹,但在環境犯罪上,總是由行政體系將違法事項、人員移送法辦,卻少見檢調單位主動偵查。向台南地檢署致意,也期望其他縣市的檢調單位加油,別忽略環境這區塊,因為,當行政體系不彰、政府失能失職,司法是人民最後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