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權 斯洛維尼亞修憲定義水資源非商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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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權 斯洛維尼亞修憲定義水資源非商品

2016年11月23日
本報2016年11月23日綜合外電報導,姜唯編譯;蔡麗伶審校

斯洛維尼亞多山、水資源豐富,超過一半的國土覆蓋著森林。如今,該國修憲將乾淨飲用水視為基本人權,不得商業利用。

90位國會議員全數投下贊成票,斯洛維尼亞憲法將加上一條「人人有使用乾淨飲用水的權利。」修正案指出,「水資源是公共財,應由國家管理。水資源的主要長期目的是提供人民和家庭可飲用的水,因此不是商品。」

不過,中間偏右執政黨斯洛維尼亞民主黨放棄投票權,並表示這一條修正案沒有必要,只是在爭取民眾支持。

斯洛維尼亞是個水資源豐沛的國家。圖片來源:jev55(CC BY-NC 2.0)

擁有良好水質 斯洛維尼亞修憲保障

立場中間偏左的總理塞拉爾(Miro Cerar)呼籲議員通過這項法案,強調「水資源是21世紀的液體黃金,國家應以最高等級保護水資源。」

「斯洛維尼亞的水質好、價值高,未來將是外國和國際企業的目標。若變成市場上的商品,將會產生爭奪水資源的壓力,對此我們不能讓步。」

斯洛維尼亞是第一個將水資源入憲的歐盟國家。根據水資源權世界報告(Permanent World Report on the Right to Water),全世界僅有15個國家這麼做。

今年稍早,荷蘭「綠色旅遊目的地(Green Destination)」組織認證斯洛維尼亞為綠色旅遊目的地,是全世界第一個。斯洛維尼亞首都盧布爾雅那則獲選為2016歐洲綠色首都。

水是人權 2014年歐盟供水脫離市場管控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斯洛維尼雅必須確保新憲法條文同樣適用於境內1萬至1萬2000名羅姆人(Roma,常訛稱為吉普賽人)。

「許多羅姆人連最低的水資源與衛生條件都沒有。」國際特赦組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在第一個超過100萬人連署的歐洲公民倡議要求之下,2014年歐盟同意水供給和水資源管理不受歐洲內部市場法令管轄。

參考資料

作者

姜唯

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如果能為孩子實現一個願望,那就是人類與大自然和諧共存。

蔡麗伶(LiLing Barricman)

In my healing journey and learning to attain the breath awareness, I become aware of the reality that all the creatures of the world are breathing the same breath. Take action, here and now. From my physical being to the every corner of this out of balance's p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