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工廠排廢水屢罰不怕 第5次遭查被抓去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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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工廠排廢水屢罰不怕 第5次遭查被抓去關

2016年11月24日
摘錄自2016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溪湖鎮「俊慶企業社」從事電鍍加工,自2005年起至今,11年來5度偷排電鍍廢水被抓,負責人楊瑞寶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分別判刑2個月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前4次均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本月22日楊男第五度聲請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認為楊男屢罰不怕,易科罰金已無法達教化、嚇阻之效,駁回聲請,當場發監執行坐牢三月。

彰化檢方指出,俊慶企業社從事電鍍加工製造,作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雖多次遭行政機關裁處停工、罰鍰,卻無懼法令繼續排放廢水。顯見罰金已無法達教化、嚇阻效果。執行檢察官蔡奇曉決定駁回易科罰金聲請,並直接發監執行。

環保局水質保護科科長楊欣怡表示,縣內其他電鍍業者只要遭舉發一次,甚至被勒令停工後,通常都會收斂或改正行為,但該業者被判刑多次卻有恃無恐,繼續違法開工,檢方這次改採當場發監執行處分,對環保正義打了一劑強心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