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亂貼掛廣告、寵物隨地便溺 今起重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雲林亂貼掛廣告、寵物隨地便溺 今起重罰

2007年03月02日
摘錄自2007年3月1日聯合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3月1日起在縣內隨意張貼、懸掛廣告物;帶狗貓等寵物到公共場所活動,寵物隨地大小便,製造汙染,被人檢舉,讓環保局查獲,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最少新台幣1200元罰鍰,不改善將連續處罰。

環保局指出,依廢棄物清理法,違反規定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改善連續處罰。違規廣告物不只罰行為人,管理人、所有人都會受罰,即日起將加強稽查,但受限人力,維護環境,仍有賴民眾主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