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已列入國務院立法計畫



摘錄自2007年3月5日中國環境報綜合報導

全國人大環資委近日公佈了10屆全國人大4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環保議案的處理意見。這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共78件,要求制定法律26部,修改法律9部。

其中涉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5件,涉及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1件,涉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農村土地、水污染防治法的兩件,涉及修改《環境保護法》的12件。《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已經列入國務院立法計畫;《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和《環境保護法》修改均已列入國務院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

全國人大環資委對修改《環境保護法》的議案進行了專題座談論證;在《海島保護法》、《自然保護區域法》等法律草案起草過程中,將草案徵求意見稿分送有關提出議案的代表聽取意見。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03-06 12:19 提交人: 張文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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